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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線,前往位於中部賓州的費城。
費城,這個陌生的地名,因為連結上「歐陽英治」四個字,看在夏寰的眼中,比什麼知名的觀光景點都要來得令他興奮與期待。
光是想象英治看到他時,會是副什麼表情,夏寰的唇角就惡作劇地揚起。
那傢伙平常總是正經八百的,沒啥表情,讓人誤以為他冷漠、高高在上、難以親近,但其實那傢伙的內在……實在有趣得緊。許多人都「天才」、「天才」地叫他,可是夏寰覺得最適合形容他的詞是「笨拙」。
嗯……這兩個字要是說給小治聽,想必又要把他氣得頭頂直冒煙了。
可是他真的很笨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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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腦筋好得很,關於醫學上那些高深難解的東西,能以比別人快一倍的速度吸收,可是關於他自身……不管情感或實力、性格,他卻是屬於那種必須跌跌撞撞,摸索半天才能理解他真正想要什麼的那種人。
這看在夏寰眼中實在不合邏輯。因為人到底是自私的動物,凡事應該都是由自己角度出發、思考,好比說小孩子最快學會的話往往都是「我要這個」、「我要那個」,怎麼會有人長到這麼大,還是對於「自己」這麼茫然不瞭解?
這就是夏寰不由得要罵英治「笨拙」的理由,不善於表達自己內心的慾望也就罷了,居然連「察覺」自己內心的慾望都比別人慢上一拍。幸好這種遲鈍僅限於感情方面,要是連日常生活、應對進退都很遲鈍的話,那英治一定會變成一個毫無主見的軟弱動物。
只是,相對地,他的這份笨拙也給予了夏寰可乘之機。倘若英治和夏寰都是屬於同型別的人,他們之間絕對不可能發展成為今天的……戀人關係。
是。雖然這是不能公開的事,但他的的確確和那傢伙是一對戀人。
是的。那個笨拙的英治,交往七年來一直不曉得他和他算是「戀人」關係,一直到去年十月,當英治要前往美國研修時,經夏寰點醒後,他們這才算是相親相愛,彼此確認了對方的「戀人」地位。
確實很不可思議吧?竟有人能笨拙遲鈍到這種地步。
用膝蓋想想也該知道,他夏寰又不是沒人愛、不受歡迎,不是他要自誇,打從他十二歲丟掉童貞後,他在女人堆中可吃香得很呢,從來不缺女伴……而這樣喜好女色(BY英治之言)的他,竟能和一個「男人」整整交往七年耶!
如果他只是好奇男人抱起來是什麼滋味,那偶爾為之、只此一次也就夠了,幹麼糾纏他歐陽英治糾纏了七年?還被責怪自己將他視為女人的替代品?
哈,真是個大笑話。自從和英治在一起後,他雖然不改花心的行為,但沒有半個女人能和他交往超過兩週,全都是因為那些女人總是哭訴著……「你根本不愛我,你只是把我當成發洩慾望的工具吧?!」一個接一個主動求去。他真要說,那些平常眼裡只有名牌的女人,在這方面卻絕對比天才醫師小治來得敏銳,因為她們說中了。
拿食物來作比喻的話,那些女人就像是填飽肚子用的飯,是一種補充為身體的能量所需,飽了就不會想再吃的東西。可是面對真正想吃的佳餚時,永遠有另一個胃可以裝得下它,而且是永遠不會覺得膩了、厭了。
這麼簡單的道理,英治那小子卻花了七年才理解,真讓他有種衝動,想朝老天爺哀嘆一聲。「我這七年來到底在幹什麼?!」
不過……再遲都不要緊,眼前最重要的是結果……
夏寰閉上雙眼,靠躺在椅背上,再過十幾個鐘頭,他就可以見到他的甜心了,半年不見,他可要好好地發洩一下這一百多個日子來的相思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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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英治走著走著,突然停下腳步,回頭四處張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