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庸醫壞我大明根基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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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接受諸臣行禮,隨後同使團前往京師。
在朱厚熜及使團到達北京城外的良鄉時,雙方發生了第一輪衝突。
禮臣建議朱厚熜尊孝宗為皇考,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援引北宋程頤議濮王禮的先例向朱厚熜進言,朱厚熜不允。
根據朝廷禮官建議,請朱厚熜以皇太子的禮儀繼承皇位。
但朱厚熜並不接受,他對其右長史袁宗皋說:“遺詔以我嗣皇帝位,非皇子也。”
大學士楊廷和等請求朱厚熜聽從禮臣所出具的禮儀,由東安門入居文華殿,擇日登基,朱厚熜不同意。
雙方互不妥協,最後由皇太后令群臣上箋勸進,朱厚熜在郊外受旨,從大明門入,隨即在奉天殿即位。
明世宗入京後,初擬定年號為“紹治”,世宗未用,擬定年號為“嘉靖”。
正德十六年四月二十一日(1521年5月27日),朱厚熜正式即皇帝位 ,次年改元嘉靖。
明世宗繼位不久,即命禮臣一起商議興獻王的封號。
與楊廷和、毛澄為首的武宗舊臣們之間關於以誰為皇考(即宗法意義上的父親),以及明世宗生父尊號的皇統問題發生了長達三年半的禮儀之爭,史稱“大禮議”。
七月,進士張璁進言,請求明世宗“繼統不繼嗣”,請求尊崇生父,立興獻王廟於京師,明世宗命廷臣集議。
楊廷和等抗疏力爭,明世宗都不允許。明世宗不顧朝臣反對,於十月追尊生父興獻王為興獻帝,祖母憲宗貴妃邵氏為皇太后,母妃慈孝獻皇后為興獻後。
嘉靖元年(1522年)正月明世宗命稱孝宗為皇考,慈壽皇太后為聖母,興獻帝后為本生父母。
此事一直到嘉靖十七年(1538年)九月,興獻帝被追尊為“睿宗知天守道洪德淵仁寬穆純聖恭簡敬文獻皇帝”,並將興獻帝的牌位升袝太廟,排序在明武宗之上,改興獻王墓為顯陵,大禮議事件至此以明世宗的勝利最終結束。
明世宗繼位,就釐清明武宗在位時期的一系列弊政,政治上出現了清明的態勢。
重新錄用正德年間因為直言進諫而獲罪不用的諸臣,將明年的田租減半,自正德十五年以前未交的賦稅盡數豁免。
正德十六年(1521年)五月,罷大理銀礦。
於同月誅殺錢寧,六月誅殺江彬。釋放內苑的珍禽異獸,令之後不得進獻。
政治上,明世宗繼位後勤於政務,整頓朝綱,推行新政。
裁抑司禮監的權力,撤廢鎮守太監,嚴肅監察制度,嚴分廠衛與法司職權。
重視任用張璁、夏言等賢臣,他吸取了前朝宦官當權亂政的教訓,對宦官嚴加管束,中央集權得到復興和加強,使朝政為之一新。
明世宗也比較注意以人品和才幹選拔官員。
他多次降旨,要兩京大臣、科道及在外撫按官詢訪賢才,明世宗表示:“如果有才識優異堪當重任的,應當不拘資格,從公舉薦,吏部如果遇到空缺,也應當酌情簡用,不許避嫌推託。”
明世宗對外戚世襲封爵的制度作了變革,併成為永制。
嘉靖八年(1529年),吏部方獻夫奏稱:“明仁宗洪熙以來,開始封賜外戚,其後外戚一門出現很多權貴,他們的爵位大多世襲相傳。”
故而有大臣建議明世宗開始實行:已經封爵的貴戚只令其一人終身,其子孫不得再承襲爵位。
今後皇親、駙馬,都不得再請求冊封爵位。
這項制度經世宗裁定後成為永制,即便是世宗之母蔣太后的孃家及其妻陳皇后的孃家亦不準承襲世爵。
經濟上,明世宗嚴懲貪贓枉法,勘查皇莊和勳戚莊園,還田於民。
明朝從弘治到正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