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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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家裡的所有財產,我不會給他的,如果離婚,他也同意這些都歸我,我們住的房子是部隊的不能分,我想還讓他給我和京京買一套房子,之後,我就簽字離婚。離開他們何家我一樣過的好。”
“他是個軍人,還哪有錢給你再買套房子?”
“我知道,他現在沒什麼錢了,但我讓他給拋棄了,總不能太便宜他了。借錢他也得買,我和京京總不能出去租房子住啊!”
“美菱啊!房子是應該買,其餘的事差不多就行了,你不讓他好過,對你沒什麼益處,畢竟還有個京京。”
“哥,我知道該怎麼做。放心吧!”
“你要想開些,你還年輕,以後會遇到更合適你的人。”
“我知道了!”
“如果能平靜的離婚就平靜的離吧!鬧到法院也是離,到那時對你並沒有什麼好處,反倒增加彼此的矛盾。”
“我知道了,那就這樣吧!”
“好吧!心情實在不好,想回來假期就帶京京回哥哥家來住。”
“我知道,哥哥,再見!”賈美菱掛了電話。
兩天後,趙科長與吳幹事來了,幾個人仍就在上次的位置上。
“我與何俊傑已經協商過了,這是我與他共同擬的離婚協議書,你們看一下吧!”
趙科長忙把協議書拿到手中詳看,果然家中所有財產一律歸賈美菱所有,京京也歸賈美菱撫養,何參謀付撫養費、學費,撫養費每月300元,直到大學畢業,另備註離婚之前,賈美菱要買一套住房,購房款她與何俊傑每人支付一半。而且這套住房的所有權要歸賈美菱所有,京京有繼承權。
趙科長把這份離婚協議書遞給吳幹事,顯然協議書是由何俊傑親自寫的,上面賈美菱還沒有簽字,吳幹事看完後,把協議書遞給趙科長,趙科長把它放到茶几上說道:“還有沒有需補充的了?”他向賈美菱與何參謀相互對望一下。
“我沒有了,你問她吧!”何俊傑認真的說。
“我也沒有了,只是要我簽字時住房必須買好才行,只要房子買妥了,我立即簽字,而且絕不返悔,另外何俊傑要幫我把家裡這些東西搬到新買的住房處,再沒有了。”
“這些你能辦到嗎?”趙科長問。
“沒問題!只要離婚,再大的困難我都能克服。”
這樣,賈美菱透過房屋中介所選中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樓房,距部隊不遠,因她考慮到上班的問題。她與何俊傑一起又看了一下,那是一個居民小區,樓房半新新舊,因那家賣房的主人急著搬遷廣州,因此房價也相對優惠些,共計七萬元錢。
這天晚上,他把錢用報紙包好,放一臥室的寫字檯上。
“給你,這是三萬五千元錢。”
“你都在哪兒弄到的?”
“不就是錢嗎?你也太小看我了,我同學、戰友一大群,誰都比我有出息,說實話吧!這兩萬就是瀋陽我常提起的那個同學給我電匯過來的,我們兩個上高中三年都是吃住在一塊,你也知道我們的關係,前年他不是來過咱們家嗎?他現在的公司固定資產就有一千多萬,你想他會在乎這點錢嗎?這一萬呢?是小城的一個同學電匯過來的。,我只給他打了個電話,說了一下情況,這個同學是個體戶,你不認識,這五千呢?是我從幾個戰友那兒臨時湊的,數數吧!”何俊傑把錢又扔到床上。
賈美菱拾起來,一張一張的數著,之後,把錢放到床頭抽屜裡。
第二天,何俊傑陪著她又帶上趙科長,幾個人到賣房主人那兒,又到公證處公證了一下,把房子正式買了下來。
之後兩個人都在協議書上籤了字,又到婚姻登記處正式解除了婚姻關係。
在婚姻登記處門口,兩個人都很尷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