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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他每次來辦公室的時候,我不時能見到他。我不得不承認,他越成功,就越有魅力。他買了昂貴的衣服,出入健身房,開著一輛寶馬i8硬頂版跑車。如今,作家都必須善於在媒體面前作秀。很快,艾倫·康威就頻頻出現在許多節目的攝影棚裡,如《圖書秀》(the book show)《懷特東西》(the wright stuff)《提問時間》(estion ti)等。他參加宴會,出席頒獎儀式,在各類大學演講。他成名時已是不惑之年,可似乎他的人生才剛剛開始。他的變化不只如此。我最初見到他的時候,他已經結婚,有一個八歲的兒子;不過那段婚姻並沒有維持多長時間。
看看我寫的文字,語氣多少有些幻滅,就好像我憎惡他的成功,而這成功很大程度上歸功於我,但我根本沒有這麼想。我不在乎他怎麼看我,我非常樂意看見他和查爾斯出席各大文學節,而與此同時我埋頭實幹,編輯稿件,監督圖書的各個製作流程。到頭來,這些才是我看重的。事實上,我的確熱愛這份工作。我是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說長大的,當我坐飛機的時候、在沙灘上放鬆的時候,沒有比一本偵探小說更適合休閒的讀物了。《大偵探波洛系列之駭人命案事件簿》裡的每一集我都看過。我從來不去猜兇手是誰,只是迫不及待地想看到那一幕:偵探把所有嫌疑人召集到一個房間裡,彷彿魔術師憑空變出了一條絲巾,把重重疑點解釋清楚。所以,這就是我想說的重點:我是阿提庫斯·龐德的粉絲,可這不意味著我也必須是艾倫·康威的粉絲。
從查爾斯的辦公室裡出來,我接到幾個電話。不知為何,我們還沒報警,警方也未知曉這封信的存在,就已經有艾倫自殺的風言風語傳出,還有記者在跟進這條新聞。出版界的朋友打來電話慰問。卡令街古籍書店計劃在櫥窗展示他的書,向我詢問有沒有簽名本。那天早上,我不停地想到艾倫——但是我腦海里揮之不去的卻是那部缺少案情揭秘的偵探小說,而說起這個,我就想到,我們的夏季出版計劃存在一個致命漏洞。
吃過午飯,我回到辦公室,去見查爾斯。
「我和警察透過話了,」查爾斯告訴我,那封信仍然擺在他面前,旁邊是信封,「他們要派人來取。他們說我不應該碰它。」
「奇怪,你不開啟又怎麼能知道?」
「就是。」
「他們有告訴你他是怎麼做到的嗎?」我問道。我口中說的「做到」其實就是「自殺」。
查爾斯點了點頭。「他的住宅連著一個塔樓。我上次去他家——大概是三月或四月的時候——我其實還和艾倫說起過這件事。我提醒他那座塔樓有多危險,只有一堵矮牆,沒有欄杆或其他防護。有趣的是,當我聽到他出了意外,我立刻就猜想,他一定是從那座該死的塔樓失足墜落的;可現在看來,他似乎是自己跳下去的。」
兩個人沉默了很久。通常,查爾斯和我知道對方在想什麼,但這一次我們卻故意避開了對方的目光。出了這樣的事,真是太可怕了。我們倆都不想面對。
「你覺得這本書怎麼樣?」我打破沉默。這個問題壓在我心裡,一直都沒有問出口,但在通常情況下,這才是我最想知道的事。
「嗯,我週末的時候看了,非常喜歡。在我看來,完美無缺。當我讀到最後一頁,我想我和你一樣憤怒。我第一反應是,一定是辦公室裡的哪個姑娘打錯了稿子。她列印了兩份稿件,一份給你,一份給我。」
他這麼一說倒是提醒了我。「傑邁瑪在哪兒?」我問道。
「她離開了。你在路上的時候,她來交了辭呈。」突然,他一臉疲倦,「她選的真不是時候。先是艾倫的事,還要操心蘿拉。」
蘿拉是他懷孕的女兒。「她怎麼樣?」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