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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滑入某種道德和文化的深淵。這是他的主要觀點。只是他沒看明白,這本書永遠都不會出版,永遠不會供人翻閱,因為它不是佳作。他相信,這就是他生來註定要寫的東西,他責怪阿提庫斯·龐德擋了他的道,毀掉他的一切。你知道是梅麗莎·康威最先建議他嘗試偵探小說的嗎?」
「沒有。她從來沒和我說過。」
「這就是他和她離婚的原因之一。」
「那些書讓他發了大財。」
「他不在乎。他先是有了一百萬英鎊,然後有了一千萬英鎊,他原本還可以擁有一億英鎊;但他並沒有得到他想要的尊重,成為人們認可的偉大作家。雖然這些聽起來很瘋狂,但他並不是唯一一個有這種想法的成功作家。看看伊恩·弗萊明[2]和柯南·道爾。甚至是aa米爾恩[3]!米爾恩不喜歡小熊維尼,因為它太受歡迎了。但我認為艾倫與他們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他從一開始就討厭龐德。從始至終,他就一本都不想寫。出名之後,他就迫不及待地想要擺脫龐德。」
「你是說,我殺了他,是因為他不想再寫了?」
「不是,查爾斯。」我從手提包裡掏出一包香菸。讓辦公室規章制度見鬼去吧。我們現在可是在聊一樁謀殺案。「我們馬上就會說到你為什麼要殺了他。但首先,我要告訴你發生了什麼,還有,你是如何暴露的。」
「我們為什麼不先從這點開始呢,蘇珊?我很感興趣。」
「你是怎麼暴露的?有趣的是,那個情景我記憶猶新。當時我的腦海里就立刻拉響了警報,但我沒有把它和案子關聯起來。我想,那是因為,我根本無法想像你是殺人兇手。我一直認為,你是這個世界上最不想讓艾倫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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