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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佳聲噴笑,「這算什麼理由?」
第64章 先撩者賤
笑罷,他慢慢琢磨出了點味道:「不過大安律所的律師是挺厲害,上次那個秦律師在我們法院打過的幾場官司,一場都沒輸過,好像還都是姜法官承辦的吧?這次這個蕭律師我也知道,上次她有個案子是我辦的,聽說她專門處理離婚和財產方面的案子,勝訴率很高,今天原告已經開始扭轉局勢,她幾個問題就擊潰了原告的優勢,就不知道下次開庭原告會不會有新證據。」
姜芮書喝了口橙汁,道:「其實原告這邊還有個天然的優勢沒拿出來。」
「天然的優勢?」
「就算被繼承人有遺囑,指定全部遺產都交給被告,但他們還是有繼承權的。」
「哪來的繼承權?」
「法定繼承人都有哪些?」姜芮書反問。
「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吳佳聲掰著手指數。
「嗯,配偶。」
「啊?」吳佳聲懵圈,「被繼承人有配偶?」
姜芮書想翻白眼,「沒有配偶,哪來三個孩子?」
「也是,那是他妻子去世了吧?」
「去世的配偶,也是配偶。」
「哦哦哦!」吳佳聲秒懂,摸了摸下巴,「這麼說被告還不一定真能繼承遺產啊。」
朱瑋霖嘆氣,「糾結。」
可不糾結嗎?如果原告律師從這個方面切入,下次庭審將又是一場鏖戰,很可能還有三次開庭、四次開庭……
有時候一場遺產案能打上一年半載,涉及利益,同室操戈,誰也不願意先鬆口,這還只是普通百姓的案子,要是爭產那更是曠日持久,往往一打就是好幾年,曾經有個爭產案一年內連續聆訊172天,創下史無前例的記錄,最終打了八年才結束。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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