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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他的陳述,法庭裡有了小小的騷動。
首先變臉的是被告宋潔,接到以寧傑妻子名義的起訴,她也不是很擔心,因為律師分析過,她至少還能拿到一半,情況好一分不還也有可能。剛才見到寧傑坐在原告席上,她還以為依舊是寧傑做原告,那她更加不懼,沒想到寧傑竟然是代他妻子來的。
寧傑和他妻子一起索要夫妻共同財產,她豈不是什麼都留不下?
饒是清楚案情的法院人士,此刻也忍不住向秦聿投去複雜的眼神,這辯論方案不是專業人士做不出來,不用猜肯定是這位秦大律師提出來的。
這對被告完全是精準打擊,死穴一戳一個準。
旁聽的市民很多人都不清楚案情,聽到秦聿陳述訴訟請求,一個個都雲裡霧裡。
原告律師一口一個的我當事人不是坐在原告席上的男人,而是一個叫楊女士的女人?那個做原告席上的男人……就是楊女士的丈夫?
所以……
這個案子的原告不是原告席上的寧先生,而是寧先生的妻子楊女士,而寧先生出軌被告,給送了兩百萬的東西,現在寧先生用他妻子的名義要被告把東西都還給他?
還能這麼操作?
所有人都覺得三觀掉在了地上,被碾成了渣渣。
第48章 情債?
姜芮書淡定道:「現由被告對原告的訴訟請求進行答辯。」
被告的律師道:「原告的陳述大部分不是事實。」
「大部分?」也就是有小部分是事實?姜芮書問道:「哪些是事實?哪些不是事實?」
「一,被告名下的房產為被告個人出資購得,非寧先生以被告名義全款購得。購房當天的確是寧先生陪著被告,但購房的房款是被告自己出的,這一點可以房屋購買合同和轉帳記錄可以證明。」
「二,這五年間,寧先生先後轉帳50萬元給被告,其中有32萬是雙方債務往來,非全部是生活費,被告有穩定的工作收入,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女性,不需要誰給生活費。」
「三,雙方交往期間,寧先生的確給被告買過首飾和奢侈品,但被告也多次為寧先生購買奢侈品,並非單方面向寧先生索要,這是購物清單。」
「四,至於去年九月份寧先生給的30萬元,是寧先生主動給的,非被告要求,被告願意歸還。」
女律師一條一條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但沒有完全否定原告的訴訟請求,因為宋潔和寧傑的關係無法否認,不可能沒有任何金錢往來。
這是棄卒保車。
非常明智的選擇。
如果原告無法證明被否定掉的這部分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很可能只能拿回被告承認的那部分。
最後30萬願意主動歸還,洗白效果很明顯,很能爭取法官的好感。
這是個很理智的律師。
姜芮書將視線轉向原告,「原告對被告的答辯有什麼意見?」
「原告不認可,堅持原來的訴訟請求。」秦聿從桌上開啟整理好的資料夾,「被告聲稱房屋為個人出資購得,但實際上購房的資金由寧先生提前交給被告,被告以這筆錢全款購房——這是寧先生的提款記錄。」
接著他又說道:「除了去年九月轉帳的30萬,寧先生先後多次轉入被告帳戶的50萬,從轉帳記錄看,寧先生每個月給被告7000到10000元不等,每年約10萬元,五年不多不少正好50萬,如果說被告與寧先生存在債務關係……一個家世平凡的普通員工,一個收入不菲的企業高管,不知被告是如何做到讓寧先生欠債三十多萬的?」
他說了個冷笑話,「情債嗎?」
所有人:「……」
神特麼的情債,你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