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先抓王二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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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日,王二依舊按照慣例,前往寧陽侯府送新鮮的活魚。
「王二」是根據他在家中的排行,取得一個諢號,從小到大街坊四鄰都這麼稱呼他,所以他真實的姓名反而少有人記得了。
廚房的管事季由簡是王二的親舅父,正因為有這一層親戚關係,王二才得了個給侯府裡送魚的固定生意。
舅舅願意照顧外甥,王二自然是十分感激,無論是逢年過節還是日常的生活中,沒少報答孝敬,但凡遇上舅舅有什麼吩咐,也常常出力為其辦事。
譬如上次德榮堂一事,蘅蕪得罪了大小姐蕭玉茹,大小姐表面上不便發怒處置,背後裡又咽不下這口氣,便吩咐王二去將人賣入青樓。
蕭玉茹房中的貼身丫鬟鶯兒,是廚房管事季由簡之女,算起來正是王二的表妹。
這一件事便是鶯兒在其中傳遞訊息,把吩咐從後宅遞到廚房,再從廚房傳到外面。
王二得了吩咐之後,自然是無有不從,眼看著蘅蕪出了侯府一路跟蹤,趁著四周無人時將她打暈,直接扛進馬車,又和老鴇簽訂好契約賣入迎春院。
事後王二還美滋滋的,拿著這個契約去邀功,又多得了大小姐給的幾十兩賞銀。
不過,出來混的總是要還的。
王二做夢也沒想到,這幾十兩的賞銀還沒來得及焐熱,就到了要「還債」的時候。
推著一車活魚剛出家門,就被群衙役們抓了個正著,不由分說給他戴上鐐銬就要將人帶走。
王二哪裡見過這種陣仗,嚇得不輕,忙向這群衙役求饒。
可人家是奉命例行公事,哪裡會理會他的求饒,「你掠賣人口,人家都敲鳴冤鼓,遞狀紙上告衙門了,還敢在這兒和我們喊冤枉吶!」
王二心裡一驚,莫非衙役口中所說的是蘅蕪?她從迎春院跑出來了?
一個年紀略長些,領頭似的衙役顯然是見慣了這種事,沉穩的說:「兄弟們都是奉命拿人,你冤枉不冤枉與我們無關,快快跟我們走,切勿多費口舌!」
接著,幾個衙役左推右搡,強行將人帶走,王二再怎麼掙扎也是枉然。
他靈機一動,忙對後面追出來的妻子喊:「快去求舅舅救我!」
王二知道這件事牽扯的人不僅是自己,還有寧陽侯府的大小姐蕭玉茹,所以舅舅一聽就明白了,肯定不會坐視不管的。
王二被這群衙役帶去了京兆府,還未曾反應過來,直接開堂審問。
一個女子,身穿素衣跪於堂下,身姿楚楚可憐卻無慌張之色,正是蘅蕪。
她大清早來到京兆府,敲鳴冤鼓,遞陳情狀紙,向圍觀的一眾百姓訴說冤屈,就是為了這一刻。
新上任的京兆府尹身著緋袍官服,高喝一聲「將人犯帶上來」,堂下的眾衙役們齊齊敲著棍子喊道:「威武」
這種做法主要是為了嚇唬犯人,給人一種壓迫感,又能彰顯震懾力。
果然不等開問,王二就已經嚇得腿直哆嗦了,牙齒上下打顫,只覺得自己大難臨頭,甚至冒出了把蕭玉茹供出來的想法。
「那女子,你可認識堂下所跪之人?」
「民女認識,堂下所跪之人是王二。」相比之下,蘅蕪不慌不忙娓娓道來,「民女本是寧陽侯府的婢女,後因做錯了事被逐出府。哪知道剛離開侯府就這廝盯上了,他直接打暈了我賣入迎春院。」
「若不是有好心人搭救,恐怕民女此時還不知淪落到何等悲慘遭遇。如今有幸逃脫,擔心王二再將齷齪心思對準別的無辜少女,故而上公堂遞狀紙,還望大人能主持公道,嚴懲作奸犯科之人!」
京兆府尹之前看這女子敲鳴冤鼓陳情時,見她落落大方,心知不是普通人家的平民百姓。
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