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大唐國師!真教出了一個李二!(求 (第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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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大唐國師!真教出了一個李二!(求訂閱!)
《唐律疏議》說:化外人相犯,同類自相犯者,自依本俗法;異類相犯者,依法律論。
簡單來說,就是:外國人犯事兒,如果相同國家老外相互之間的事兒,那就照他們的法律處理;如果牽扯其他國家老外,或者唐人,那就按照唐律處理。
可封建王朝時代,所謂的法律,不過是王家的法而已。
基本上,所有法律都被政治裹挾,不存在獨立於皇權的法律。
在王朝強盛的時候,或許可以硬氣一下。
可到了衰弱的時候,統治者根本不敢硬起來。
而這些外邦人自然而然的就硬氣了起來。
《舊唐書·代宗本紀》載:
大曆七年正月甲辰,回紇使出鴻臚寺劫坊市,吏不能禁止,復三百騎犯金光、朱雀等門。
是日皇城諸門皆閉,慰諭之方止。
秋七月癸巳,回紇蕃客奪長安縣令邵說所乘馬,人吏不能禁。
大曆十年九月戊申,回紇白晝殺人於市,吏捕之,拘於萬年獄。其首領赤心持兵入縣,劫囚而出,斫傷獄吏。
這段兒記載的大概意思是,來唐出訪的回紇使者在長安橫行不法,朝廷束手無策的情形。
囂張的回紇人,在大唐首都肆無忌憚的搶劫。
結果皇帝的意思是派遣使者太監安撫,各種好言相勸,極盡安撫,希望他們不要破壞回紇與大唐的情誼,不要侵犯大唐的尊嚴,否則回紇可汗也會懲罰他們的,並表示明日會代表皇上前往鴻臚寺客館給他們賜宴。
一番軟硬兼施後,回紇使者才表示自己無意冒犯大唐的尊嚴,願意約束手下將士,讓他們各自回到城外駐地去,不再侵擾長安士民。
此次事件好不容易安撫平息下去,剛過半年,到了七月份,又有回紇商人公然鬧事,打砸搶劫。
一幫回紇商人連帶著手下,竟然在街市上襲擊了長安縣令邵說,連邵說騎的馬都被他們搶了去,縣衙的衙役根本對付不了他們。
等到了到了大曆十年,又是幾個回紇人大白天在長安街市上就敢殺人放火,捕快將他們捕獲下獄後,他們的首領竟然帶了一幫兵丁直接衝到萬年縣衙劫獄,開啟牢門,直接搶人,連帶著將看守牢房的衙役們砍傷好幾個。
而回紇使者敢這麼做的依仗,就是他們協助朝廷平息了安史之亂,自此居功自傲,認為大唐朝廷衰弱,不過如此,事實上,即便行事如此囂張,皇帝也不敢問罪回紇,只能裝作沒看見,甚至還得派遣使臣給回紇賠禮道歉。
而此時,距離大唐立國才不到一百四十年。
此前。
為了奪回長安,收復失地的時候,唐肅宗因為拿不出太多的錢,就許給了回紇人合法劫掠的權力。
收復長安以後,回紇人要按照約定進城劫掠,這時候還是皇子的唐代宗就拜倒在回紇葉護的馬下,說如果現在縱兵劫掠,對收復洛陽不利。
洛陽百姓一旦聽聞長安百姓的遭遇,一定會倒向叛軍,誓死抵抗,還是等收復洛陽,再從長計議。
回紇葉護權衡利弊,決定先暫時放棄劫掠。
此後收服洛陽、鄭州、開封一帶,自然遭到回紇軍隊的瘋狂劫掠。
有很多人拿這個事情來黑大唐。
這不得不澄清闢謠一下。
那就是——
唐軍也去搶了。
請僱傭兵當然要給錢,沒錢就給合法搶劫權利,再苦一苦百姓。
這樣的事情,還不止一次。
最可笑的是,唐軍看到回紇軍隊在城內搶錢搶糧搶女人,眼紅的不行,也加入了搶劫的隊伍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