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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鬼話騙得了誰。
佐瀨生氣地把筆尖戳在筆錄上。
刺痛感由眼球擴充套件感到眉間。佐瀨鈴男。四十三歲。從東京地方檢察廳特別搜查部來此赴任一年半。在w地檢僅次於檢察長、副檢察長,坐第三把交椅。對佐瀨這樣的人物,縣警署居然違背命令拖延時間,甚至還送來一份捏造的筆錄!
由此可見是警署的一次有組織的防禦行為。筆錄提審人簽名處的簽名不是志木而是辰已豐,本部搜查一科的一個搜查官。
據說這是一個很靈活的職務,即可由刑事部的人來擔任,又可以由那些有升職前景的管理部門或警務部門的人來擔任。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把握刑事部的情況。辰已豐屬於後者。他既管警務又管警備。佐瀨記得辰已豐曾半開玩笑地提到過此事。
不管怎麼說,筆錄上的審訊官已被縣警偷梁換柱是毫無疑問的了。避開刑事部最得力的志木,將審訊官的簽名換成大部分時間在管理部門工作的辰已豐。就此一點足以說明問題。更何況,還堂而皇之地送來這捏造的筆錄。可見縣警為了掩蓋事實真相,真是煞費苦心。
&ldo;檢察官。&rdo;
鈴木神經質的聲音在房間裡迴響。此人三十三歲。工作態度認真。只是其神經比他的聲音還細。
&ldo;什麼?&rdo;
&ldo;是不是會與縣警發生衝突啊?&rdo;
鈴木的擔心是有理由的。
除大城市的特別搜查部以外,檢察官親自實施搜查的情況很少見。眾多的案件都是由最具搜查權的警察一手承擔。而把他們送來的嫌疑犯一一提起訴訟並讓法庭裁決是檢察機關的一般職責。雙方一旦不和或產生了誤會,將對案件處理的順利進行造成不可避免的影響,相互的工作都難以開展。地方上這種傾向更嚴重。因此儘量避免不與警方發生摩擦。&ldo;維護作為檢察機關處於上級地位的尊嚴,與警方保持一種寬鬆的協調關係。&rdo;這就是地方檢察機關相關人員內心的真實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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