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5 為了活下去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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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我是神探正文卷585為了活下去十數個村民代表你一言我一語,按照他們的說法,描述中的金良的確十惡不赦,死有餘辜。
如果只是三兩人說,還可能有質疑,偏偏不單屋裡的十數人,屋外的上百群眾也均都口徑統一,甚至其中半數以上能舉出切身的受害經歷,從娃兒棒棒糖被搶到敲詐勒索無所不含,這種真實性恐怕就沒啥疑問了。
“這麼個人,死就死了,你閒不閒得慌啊非要挖出來報警!”
“村子裡好不容易清淨一年,早知道是這麼個情況,我每天三柱高香盼他再早死。”
“什麼早死,這種討債的就不該生下來,還不如x牆上!”
“”
人厭鬼棄,原來是個寫實的形容詞。
與之相對的,是金家老兩口的慘淡晚年,都說養兒防老,可在有三子一女的他們身上沒得到絲毫體現,甚至被二兒子從他們自己的房子裡趕了出來,無家可歸,只能在村委會安排的臨時住房安身,條件可以想象。
女兒遠嫁,其他兩個兒子不是不管,可每次只要一伸手,就會被金良打。
用金家老大的話講,不是沒聯手一起打過,可那小子記仇,而他們總有落單的時候,只要一落單就是一通猛打,最後他們就都不敢管了,只敢偷偷摸摸的幫襯下,否則一旦被發現就逃不脫一頓毒打。
報警?更沒人敢,警察只管的了一時,管不了一世。現實也確實是如此,對於這種家庭糾紛,警察能介入的地方很少很少,最多拘留,每每放出後,金家老兩口的日子就會更悲慘些。
一村民代表擲地有聲的喊出屋內外所有人心聲,“試問,在這種情境下,金家老兩口想活下去而自衛動手,有錯嗎?”
宋史本來就社恐,現在更是被問的猴皮筋都不敢抻了,只低著頭緊緊攥著。雖然他知道,從法律上來講他並沒什麼錯,可就是莫名心虛,尤其得知老兩口到案後,就老實巴交一五一十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經過
唏噓一詞已不足以形容。
據兩口子的一致供述,經過如下:
起因與群眾描述一致,因為拿不出錢供金良賭博,金母被一頓打罵還敲斷了腿,大過年的趕出家門無處可去,也不讓治療,金父亦被打的不輕。
臨時住房“苟延殘喘”的金家老兩口,在好心人的偷偷接濟下勉力養著傷,就這還要忍受金良隔三差五的上門監視騷擾。
就這樣過了十數天,一天夜裡老爺子忽然驚醒,再也睡不著,嘴裡不停叨咕著,再這麼下去,他們老兩口根本沒法活到壽終正寢,於是一狠心,揹著老太太起了床,摸黑回了自家老屋。
仗著熟悉,老爺子撬開了大門,在後院找了把耙子,摸進屋照著正昏昏大睡的金良腦袋上就耙去烏漆嘛黑的,他也看不清對方到底傷情如何,只察覺對方似乎坐了起來,於是嚇得落荒而逃。
回去的動靜,終於驚醒了老太太,逼問下,老爺子就把事兒給說了,沒想到老太太比他決心還大,只靜默了一會兒,就說今兒如果不徹底弄死這小子,咱倆誰也甭想活過明天。
二人互相攙扶著,來了個回馬槍,發現金良果然沒死,但傷的確實不輕,躺在床上沒法動彈,於是倆人又找了根麻繩,合力將其勒死,並就著床單被子裹上。
這一番操作下來,天色已經快要明瞭,二人都沒啥交通工具,又都年老體弱的,一合計索性就連帶著被子一起,在院子裡挖了個坑埋了。
只是就此,二人再也沒回這院子住過,而村裡的人都巴不得金良這混子消失,故而也就從沒人問過他去了哪裡,如不是機緣巧合,恐怕多年後都不會有人提及。
畢竟事情已經過去一年了,但凡“狡猾”點的人,都能編個更利於自己的經過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