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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軍事上和戰略上就對德國有著不同程度的重要性,而它們的行政機構的性質往往也就視其重要性而決定。例如,比利時和法國北部、法國被佔領區、希臘和南斯拉夫塞爾維亞的&ldo;殘餘&rdo;地區等,由於pgn0146.txt/pgn>在戰略方面極其重要,都被置於軍管之下,由德國武裝部隊透過軍事司令官直接控制,可是,由於政策上的一大改變,比利時和法國北部於1944年7月突然改由一個文職的德國專員前去主管,軍事司令官的職位最後同高階黨衛隊和警察頭子的職位合而為一。另一方面,由於挪威和荷蘭在政治和軍事方面部同等重要,因此這兩個國家幾乎從一開始就置於德國專員主持的民政機構的管理之下。
在一個突出的例項中‐‐即所謂丹麥&ldo;模範保護國&rdo;這一例項‐‐德國人起初力圖把軍事佔領同有限地干涉當地事務結合起來。在這一點上,原來的計劃是,透過外交途徑‐‐即透過德國駐哥本哈根的公使‐‐實行控制。因此,在入侵的那天,德國政府就宣稱,它無意破壞96丹麥的領土完整或干涉丹麥的政治獨立。結果,不僅丹麥議會制度繼續發揮作用,甚至連丹麥軍隊也完整無損,儘管他們被限制於一些特殊地區。其次,德國人也沒有象在其他佔領區那樣,試圖利用丹麥境內的少數民族德意志人。這一點使《北什勒斯維希日報》感到很惱火。然而德國人要求丹麥在外交政策方面作了重大的改變,尤其在1941年對俄國發動進攻以後。那時,丹麥被迫同蘇見下文,原著第491頁。毗鄰的科隆‐亞琛行政區長官約瑟夫?格羅厄被任命為德國專員。官方稱這項任命為&ldo;戰爭過程中的一種改組措施&rdo;(德通社,1944年7月19日)。它的目的顯然是使人民受到比軍事司令官法爾肯豪森原來所實行的更為全面的德國管制(參閱拉默斯給德國當局的信件,1944年7月14日,見《美國軍事法庭,案件第11號》,第98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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