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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僅此四卡,也是不夠的,如毗連浙省江山縣的浦城,毗連溫州的福寧,毗連江西的光邵,毗連廣東潮州的龍溪,按說都應設卡,只因委員不得其人,所以一直猶豫未決。去年延平府設立厘局,計時一年,抽收一萬七千多兩,這還是有案可查的,至於沒有入帳的,還不知有多少?每一千兩內,代理知府汪達提取三百兩作為本地開支,總共提取了五千多兩開銷委員薪水,其餘的全部用來支放練勇糧餉。
延平毗連九龍山,一向就不很太平,所以地方上都招募了練勇。可是劫案仍舊一起接一起——有些練勇根本就是盜匪。所謂的練勇,其實是以百姓之脂膏,豢養食人之豺狼。更可笑的是,省裡已經幾次奏報朝廷,說是土匪已被肅清——現在讓人尷尬的是,發生了劫案,連奏報朝廷也不好啟齒了。至於道府委員借練勇中飽私囊的事,基本上就沒有什麼顧忌。
代理延平府知府的汪達,本是湖北的一個鹽商,花了一筆錢,捐了個官,上任以後,就拼命地撈本,撈夠了本以後,還想找點利息。我上任後就將他撤了,委派龍溪縣知縣楊福五(已捐升知府)前往代理,並命令他調查汪達侵佔厘金的事情。後來,楊福五告訴我,這中間牽涉到代理道員英樸——汪達自己也招供了。正當我準備順藤摸瓜查英樸時,卻接到了調令,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福建的賦稅本來就收不足額,州縣官員私吞的卻絲毫不比別處少。沒辦法,只好下檔案嚴詞催促,這些人就像商量好了似的,都說銀子已經墊發軍餉了——軍餉的帳根本還沒結,鬼知道他們所說的軍餉開支能不能報。然而按朝廷規定,錢糧奏銷是有嚴格期限的,如果一個藩司一下子彈劾三四十個知州知縣,那就實在是駭人聽聞。我只好將省城以外的州縣官員派人嚴催,省城內的都叫到藩司衙門,讓他們當場定下期限。怎奈他們支支吾吾,就是沒人就範。我本想揪一兩個出來嚴參一本,殺雞儆猴,可是調令已下,也只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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