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一次庭審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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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委託人見面之後,幾人走進法庭,在被告席坐下。
今天的案子其實很簡單,就是一個租客把房子搞得亂七八糟,還經常帶女人回來吸大麻和亂搞,房主就想驅逐租客,卻在言語的刺激下打了租客兩拳,就這樣被訴使用暴力和非法驅逐。
馬丁一邊準備檔案,一邊開口問道:“哈維,有什麼庭審建議嗎?”
一旁的哈維·斯派克特雙手抱臂靠在椅子上,漫不經心地說:“我是你的監督官,工作職責不包含給你和你的委託人提供法律意見,一切靠你自己,我只是過來打分的。”
馬丁無所謂地聳聳肩。
另一邊的房東覺得自己今天輸定了,一副低落的表情。
本來以為找紐約知名的“皮爾遜哈德曼”律師事務所打官司是穩贏的,誰知道他們居然把自己的案子交給了面前這個稚嫩的年輕人。
即便是哈佛的法學博士,可畢竟是剛畢業的,還是第一個經手的案件,能有什麼經驗可言?
房東也提出過不滿,可被那個自稱監督官的哈維一句話懟了回來。
“想換人?可以,我的諮詢費是一小時一萬美金,現金還是支票?”
房東立馬放棄了,只能將希望寄託在這個諮詢費只要四百美金一小時的年輕人身上。
馬丁整理好檔案,扭頭衝攤在椅子上的房東伸出了食指。
“規矩一,記住在法庭上實話實說!絕對不能隱瞞或者作偽證!”
又伸出中指:“規矩二,不要在法庭上對我表示任何反對的意思,情緒,語言,身體動作都不可以!有什麼事休庭以後再說。”
最後伸出大拇指:“規矩三,沒讓你說話的時候,記得把嘴閉上,不要給對方任何回應,即便他在汙衊或者辱罵你。”
說完這些,馬丁停頓了一下,然後認真地問道:“遵守規矩,我們就能贏,明白嗎?”
房東一開始特別生氣,可一聽到最後那句能贏,立馬乖巧地點點頭。
身為監督官的哈維·斯派克特有些驚訝地看了一眼自信滿滿的馬丁。
這個案子事實清楚,證據完善,要想在庭審上打贏官司的確有難度,這個菜鳥怎麼會這麼自信?
還沒等哈維想明白,庭審開始了,法庭裡所有人站起來迎接法官。
“案件編號20070630442,原告訴被告使用暴力,非正當理由驅逐”
白髮蒼蒼的法官一個字一個字唸完了起訴公告,然後看向原告席:“原告律師,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原告也就是無賴租客的律師站起來搖搖頭:“沒有,法官閣下。”
“被告呢?”
法官又看向被告席,饒有興趣地打量起外表優異,自信滿滿的新人律師。
馬丁站起身,繫好西裝的上紐扣,笑著說:“法官閣下,沒有。”
良好的外表和優雅的體態引得法官微微點頭。
“最後確認一遍,你們要庭前和解嗎?”
原告律師看了馬丁一眼,見他搖搖頭,也只好跟著表示不同意。
和解不成,自然就開始庭審了。
原告出具了醫院的驗傷報告,事發後雙方在警局的口供,這些已經足夠證明房東對租客實施了暴力驅逐,證據鏈相當完整。
十分鐘後,法官看完了手上的所有證據,摘下老花鏡問道:“被告律師,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法官閣下。”馬丁站起身,給書記官遞交了一份檔案:“原告在租房時隱瞞了二十四歲離婚的事情,這對我的委託人決定出租房屋給原告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我請求法官閣下判處租房協議無效,並且限期讓原告搬離。”
“離婚和租房有什麼關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