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屠巫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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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然間,蓋倫看到了年輕時的自己。
是跟母親東躲西藏的男孩,逃出家鄉的馬車上,他扒著車窗,看著逐漸遠去的城市與黃沙,不安的問我們要去什麼地方。
母親摸了摸他的頭,只是說睡吧,睡醒了就到了。
年幼的他能感覺到母親在愧疚,並非是對過往的人生,而是對他這個懵懂的孩子。
母親到了廷根後,在邊境的一座小城,找了個陪酒女的工作。
雖然沒錢給他上學,卻也沒有餓著他。蓋倫像個小熊仔一樣,飯量很大,母親總是下班的很晚,多攬下了一份保潔的工作,這樣就能把酒吧客人吃剩的肉食帶回來。
西大陸和富饒的南方不一樣,有一頓肉吃,便是開心的事了。
後來母親認識了一個男人,漸漸地,開始不用去酒吧工作了。
雖然那個男人喝酒後很兇,母親也偶爾捱打,但她還是很開心,笑容也一天天多了起來。
蓋倫的早餐開始有牛奶了,每天都有。
後來,跟著他練劍,男人說狗崽子,你是天生的騎士,未來要把名字寫在討伐魔王的故事中,把劍端起來,拿不動也端起來,砍下去,再揮,再砍
一把騎士劍重三斤,哪是一個半大的孩子能一直用得動的。手臂酸脹的讓他想哭,舉不起來,劍哐啷一聲掉在地上,一旁曬太陽的男人便會破口大罵,說狗崽子不要汙了我的名聲,罵得很髒。母親總是在一旁咯咯的笑,攙著男人的胳膊將他扶進屋裡。過了好久又出來,拿手巾輕輕幫他擦乾淨手臂上的汗。
她說你不是狗崽子,是媽媽的小男子漢。
漸漸的,劍再也不會掉在地上了。
時間一天天過去,他鋒芒畢露,老師也不再罵他,反倒愈發和善,對他客客氣氣。
他還以為是他得到了老師的認可。
隨後許許多多的事,便如過往雲煙一般,低矮教堂中教眾們的讚美歌,返鄉路上的黃沙,北大陸的飄雪,薩迪奇額頭上睜開了第三隻眼睛
他斬下了老師的頭顱,就和夢一樣,已經無敵於世的騎士返回了記憶中無比廣闊的故鄉,路卻變得狹窄了,他又失魂落魄的離去。
天資驚絕年輕騎士帶著迷茫的劍,重新踏上了旅途,想給空落落的騎士道找個安處。
卻不想,忙忙碌碌,多年過去了,騎士道又變成了不值一談的可笑東西,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拿起劍盾的意義是什麼。在南大路風流,給財閥當鷹犬,又想要證明什麼一樣去北大陸殺人,最終還是回到故鄉。
在王宮時,他愛上了酒,明明以前很痛恨這東西。
但他安慰自己,我喝酒後不打人,所以我和老師不一樣。
母親等來了自己的飛黃騰達,小男子漢變成了王國的騎士團長。人人傳頌蓋倫忠義的騎士道,遊吟詩人把他編成詩歌,手風琴悠揚的節奏響起,故事裡的騎士一生精彩坎坷,功成名就,最後抱美還鄉。
可惜現實不是故事。現實裡的騎士最後變成了喪家之犬,如同當年滾出故鄉一樣,骨碌碌的逃跑了。最不光彩的陷害,是放在話劇裡也得不到喝彩的悲劇情節,哪怕到了最後,冤屈與詆譭依然在抹黑著他的名聲,沒有一句公道話,沒人為他伸冤,甚至,時過境遷,無人再好奇曾經的屠巫騎士究竟去了哪。
在人生最後的幾年,蓋倫早已不再練劍了。體型漸漸發福,毫無節制的酒精攝入讓手也抖了起來,再也握不穩劍了。鬍鬚亂糟糟的,有時候街邊的長椅也能湊合著睡,和乞丐混跡在一起,反正睜開眼時母親都會在自己身邊。他遊蕩於鄉下的酒館裡,和冒險家老哥們一起暢飲著兩銅幣一杯的劣質麥酒,一起罵天罵地,去你媽的世界,去你媽的騎士道,用來騙女人岔開腿的腌臢玩意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