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癮。」
如此說來,這螳螂能用自己的手、自己的口水洗臉,不是比人還文明、還衛生嗎?
用手肘擦完臉,它又開始一點一點舔它的鉗子,也可以說舔它的下臂和手指。你幾乎可
以聽見,它像嬰兒吸手指似地「嘖嘖」有聲,也有點像吃法國「龍田螺」之後的老饕。吃完
田螺還捨不得那點烤出來的湯汁,得用麵包把盤子擦乾淨,擦完了,看手上弄到一些汁,又
把手指伸到嘴裡舔乾淨。
這真不文雅,卻常發生在法國士紳和名媛的身上。他們不覺得不雅,還覺得是對主人的
一種奉承,表示東西太好了,好得讓人忘了禮貌。
想必螳螂也是忘了禮貌。在它那鉗子之間,一定還沾了許多湯汁,讓它餘味無窮。
它的手顯然是復原了,否則如何抓虎頭蜂,又怎麼把手指,一根、一根送進嘴裡,做得
如此細膩而從容呢?」
我興奮極了,覺得是了不起的成就。不是自誇,這世上有幾人給螳螂接過骨?又有幾人
動過螳螂的手術?而且成功了。
我決定再去抓一隻蟲進來,讓它享用。而且才出門,就見一隻「黃夾克
(yellow jacket)」在享用我的美人蕉。它不是吃花粉,而是鑽進美人蕉的「葉鞘」裡喝
水。美人蕉在大熱天是救命的東西,因為它的葉片大,又斜斜地伸著,即使不下雨,凝在上
面的露水也會滑進它的葉鞘。我不知道美人蕉是不是用這方法收集水分,只知許多小蟲都靠
這個「小池塘」過活。
黃夾克也算黃蜂的一種。我不知道它的學名,只曉得美國人都叫它黃夾克。它才鑽進葉
鞘,就被我的塑膠袋堵住,居然還不知道,逕自喝水,喝完退出來,起飛,進了我的塑膠
袋。
不知道它如果沒喝水時已經發現被堵住,還會不會繼續喝,抑或立刻想辦法「突圍」。
如果是我,知道突圍已不可能,我一定喝。就好像有一陣子空難特多,我出去旅行時,都祈
禱,如果非死不可,請讓我玩完了,到歸程才「出事」,不要剛出發,就掉下去,太冤了!
就算知道必死,總也得把現在好好過了,對不對?誰不是如此呢?每個人都知其必死,
每個人也都猜想自己不會馬上死,所以能好好地活著。所有的匪徒、暴群、惡主,也都以這
方法,用最少數的走狗,對付大多數的善良百姓。百姓們都知道如果一起抗暴,自己人一定
贏,但是自己可能死。於是在避免自己送死的想法下繼續忍受,忍到最後還是難逃一死。
千島湖事件遇害的人,如果先知道會被殺,可能乖乖走到船艙下面去嗎?他們一起反
抗,就算死傷幾人,匪徒能不被制伏嗎?一枝槍、一顆子彈,能殺一百個人,就是這個道
理。
「黃夾克」顯然是個「達人」,喝足了酒,上刑場。
進去了,「黃夾克」開始飛撲。從盒子的每個角度,試著突破重圍。又倒掛著,在盒蓋
上爬,對著每個通氣口,極力地想鑽出來。可惜,身子太大了。這正是老子說「吾所以有大
患,為我有身,及我無身,吾有何患!」的道理。
盒子那頭,螳螂依然在洗臉,還在左扭扭頭、右伸伸腰,好像作馬王堆帛畫上的「導引
之術」。相信它這看來從容,而且無欲的動作,正是為下面的殺戮熱身。
守了十幾分鐘,看來一時不會有好戲,我轉去廚房找東西吃。
老婆切了一大塊「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