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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我去跟那報社的掌櫃談談,至少也得寫一篇澄清吧!”
地主叫住了他:“祁雲,你不用去了,我一早就去找過來掌櫃,他同意是同意了,但他說,造謠容易闢謠難,即便把澄清登了,也不一定會有人看。現在只能等明天……”
阿七嚷嚷起來:“那就任琛哥被誣衊嗎?這……一看就是假的嘛!”
小鳳說:“所以說了,你們不如仰仗我,用謠言擊破謠言……”
“不可能!”燕祁雲斷然否決。
“那就還有一種辦法,”小鳳再出主意,“去報社問一問,寫這些謠言的都是什麼人,把這些人都抓起來?”
地主道:“這個我也問過了,奈何來掌櫃拒不交代,說人家來匿名投稿,他只負責收稿付錢,其他一概不管,也沒留投稿之人的名字。”
“這麼不負責任?你為什麼不抓那掌櫃?”
地主反問小鳳道:“依照哪條法律抓呢?又沒有造謠罪這一條!其實知道了他們的名字也沒用嘛,頂多警告警告。而且說起來,報社這行當是朝廷扶持的,約等於他也是朝廷的人了,跟我們平起平坐,我們沒本事拿人啊!”
阿七舉起了他的新喇叭,朝向街對角的報社:“當真這麼老卵?”
“把你這東西放下來!”地主按下阿七的喇叭,語重心長道,“朝廷扶持這樣的行當是有用意的,說白了就是借報社傳達上頭的意思,同時也借報社監視各地的衙門。他們是上頭專門散播下來的眼線,不好惹啊。”
“那也不至於亂收稿子造謠傳謠啊!”
“他花錢買稿子,別人也願意編故事給他,有錢賺何樂而不為呢?雖說這行當是朝廷扶持的,但畢竟自負盈虧嘛,都是生意,商人什麼做不出呢?”
“生意啊……”小鳳翻看了幾頁,發現著報紙原來還有個板塊可以登小說,冒出了一個主意,“能撈就撈,確實也是我的作風啊!”
隔日的報紙上,出現了一篇正連載的新作,講述在一個小地方,人們都喜歡嚼舌根,不僅造謠還傳得真真的,最後把無辜的當事人逼至自殺,但並沒有一個人對此進行反思。因為這故事文筆不錯,又涉及到男女愛情,大家都很喜歡看,七天之後連載結束,茶館裡還有人將之改成了評彈來唱。至於這故事的重點嘛……貌似卻無人理會了。
不出荀鶯所言,他們果然忘了路少琛的這檔子事,轉而關注其他新鮮的訊息。現在小說欄上的幾個連載故事成了百姓們茶餘飯後的新話題,路少琛便又回縣衙繼續做事,只是最近還是不敢巡街,一巡街,就覺得街坊們看他的眼神怪怪的。
“其實呢,我也不至於會被謠言逼得自盡身亡……”路少琛評價小鳳的那個新故事,“你為什麼不把我寫得英明神武一點,讓那些造謠的人羞愧而死?”
“因為在我的故事裡,只有我才可以英明神武!”小鳳卻已樂呵呵地埋首於新稿子中,“你看那些笨蛋,談論這故事談得好不開心,卻一個個渾然不覺這故事說的就是自己——這不就是很有趣的一件事嗎?”
然後她突然抬起頭:“哎呀對了,都被這報社的事情轉移了注意力,現在還有誰記得那個咬死嚴大娣的怪物上哪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