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視察軍火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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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就是鑄造好了自己要求的手槍,也是炸膛的命。 但是事已至此,王華陽必須要在這裡鑄造出一批槍械,即使手槍不行,最原始的火槍也可以。 想到此,王華陽又來了精神,但是不確定馬鈞是不是楊勇的人,王華陽讓小寶暗中調查馬鈞,自己則在軍械司裡翻看著歷年來兵部調取軍用物資的檔案。 宋朝實行軍械借用制度,即武器不屬於個人,屬於國家,軍人打仗時,從軍械庫借用武器,打完仗後,軍械是要還給軍械庫的,即使是日常的訓練,也是先借再還,這樣一方面可以控制武器的數量,另一方面,士兵在不訓練和作戰時,手上是沒有武器的,可以防止軍人叛亂。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