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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玖點頭。她原本打算最近住酒店,出門的時候把所有證件都帶上了。不過她現在沒什麼錢,都是之前從陸文斌那裡要來的零花錢。她要求和陸皓晨、陸明曦享受同樣的待遇,陸文斌只能捏著鼻子給她,她都攢起來了。雖然她知道,陸文斌和陳蘭蘭肯定還會私下裡給陸皓晨和陸明曦更多,但她不在乎,她只是需要有,需要積少成多,以備不時之需。
祝月肯定是考慮到這個情況,才讓她住在家裡。
第二天,陸玖見了律師,跟律師說明自己的情況。
律師問:「你現在的主要訴求是什麼?」
「拿回遺產。」陸玖擔憂,「他是我叔叔,綁架罪能成立嗎?」
「綁架罪成不成立已經不重要了。」律師說,「你確定你和你父母具有血緣關係?」
「什麼意思?」陸玖皺眉。
「意思就是,你叔叔的行為構成詐騙。詐騙巨額遺產,夠他判無期。」
陸玖眼睛一亮,這麼簡單嗎?
「你的出生證明在你手上嗎?」
陸玖搖頭:「我父母走得太早,他們的遺物全部沒經我的手,對我來說什麼都沒留下。」
「那隻能做dna鑑定了,這個還是簡單的。」
「警方已經幫我做了,應該快出結果了。」
餘有金和朱秀芳是人販子,警方懷疑鵝腸村及附近的村落有人是被拐賣過去的,會對其中的很多人進行dna鑑定,以求幫他們找到家人,這其中包括趙峻、軍軍,甚至是餘蓉蓉。
陸玖的來歷很清晰,可以不用走這一步,但陸文斌說她是餘有金和朱秀芳生的,她當然要申請做一做。
陸玖突然想到:「那個餘蓉蓉,她應該滿十八歲了,她算參與詐騙了吧?」
「嗯。只要滿了十八歲,就得負刑事責任,根據她從陸家獲利的多少來判定刑期。以你們這種家庭的收入和消費來看,應該能判個幾年。」
陸玖太感動了,法律武器真好用!
第10章
警方要確定餘蓉蓉是不是被拐賣,而且她也涉嫌綁架陸玖,所以,在陸玖和律師討論的時候,她早已經被從《百里挑星》帶走,人都已經回到錦城了。
同時被帶回來的還有陸明曦。
陸玖之前就猜測,自己被帶到餘家和陸明曦差點被餘有銀拐賣之間存在著聯絡,還真是如此。
當天,陸明曦回家說了遇到人販子的事,還提到了陸玖。陸文斌和陳蘭蘭靈機一動——要是陸玖被人販子拐了多好,就不用把陸文禮的遺產還給她了!那麼多女孩被拐,多她一個不奇怪吧?
於是,陸文斌就叫人去調那條路上的監控,想辦法找到了餘有銀。
商量怎麼拐陸玖的時候,陳蘭蘭又想出了抱錯的主意。
陸玖這些年天天在外頭說陸文斌保管著她爸媽的遺產,為了防止她消失後讓外頭猜忌,陳蘭蘭覺得還是需要一個「陸文禮的孩子」存在,但這個孩子必須完全聽他們的話。
陳蘭蘭這人沒什麼文化,日常除了買買買就剩兩大愛好——打牌和看網路小說。她看小說都看盜版,打牌幾萬幾萬地輸,看小說捨不得花一分錢。
據她交代,她那段時間看了很多出生時抱錯的真假千金小說,就想出了這個主意,完全沒覺得有什麼問題。因為小說裡發現孩子抱錯後,都是直接讓孩子回到親生家庭,壓根沒提過別的。
警察跟她說,就算陸玖和人抱錯了,但在法律上仍然是陸文禮和雷書雅的孩子,直接送回去肯定不能解除親子關係,她還想不明白為什麼不能。
總之,陸文斌和陳蘭蘭叫餘有銀幫忙找個和陸玖差不多大的女孩,最好生日也接近。
就有那麼巧,餘蓉蓉和陸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