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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多少存在感的她。
她明知道他做的一切都只是處於良好教養和餐桌禮儀。
她心底清楚他並不是對她特別照顧,更不會對她有任何想法。
她知道她在他眼中只是一個很普通的女孩。
可她就是無法控制胸腔裡的心臟。
就是,喜歡他。
如果要列喜歡他的理由,向暖能寫出一篇800字的作文。
比高考範文還能打動人。
但她想不出不喜歡他的理由。
他太美好了。
就像美好的東西人人都會追逐,駱夏作為美好本身,根本不會有人不喜歡。
至少,向暖很喜歡。
這晚。
向暖回到家後在網上搜尋了兩個小時的陳奕迅。
瞭解了他的全部經歷,聽了他所有熱門冷門的歌。
並且知道了駱夏傍晚在店門口唱的那首粵語歌叫《富士山下》。
而他當時開口唱的第一句,是:“誰能憑愛意要富士山私有。”[標註3]
沒有人。
就像我愛你,而我卻無法將你私有。
我只能仰望著你,拼命努力朝你奔跑,試圖去追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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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9,他穿著白色短袖黑色揹帶褲,我一度以為回到了11年前那個夏天。”
“20090919,他的一句「誰能憑愛意要富士山私有」,讓我從此愛上陳奕迅。”
“20090919,只有他看出來我不吃羊肉。”
“20090919,我好像……越來越喜歡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