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篇,書裡的事\/身邊的事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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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篇,書裡的事\/身邊的事
當我寫下這些事,仍然不能完全確定是為了什麼。為了錢嗎,機率很小。為了留下什麼或者不忘記什麼吧。人生走過了二十八年又二十八天?這一天,我又重溫《地獄少女》到《三鼎》雖然是挑著主線看的,仍然重新掀起了波瀾,在我的心裡。
生命到底是為了什麼,當我又在開篇看到御景柚姬的時候,因為是重溫,所以知道她是活在自己的幻象中,那種感覺是很多作品不曾有過的。但是,她讓我想到了其他藝術作品的人物,甚至有些人隨口編的故事,如果真的被傳頌了,故事中的人又是否曾經存在過呢。大部分時候,我是不懷疑的,甚至對某些神話玄幻都有一些期待。但是!!!在《三鼎》二十三集,我懷疑了!有這樣一個男主角,他家裡很有錢,不一定是全班第一,但也基本確定是前兩成的。成績優秀到保送高中,脾氣溫和,表露的的缺點是炫富並且不自知。在這種情況下,被嫉妒被暗算,其實還可以理解的,但是,被同班同學小團體長期霸凌,是我想不到的。
這種突兀的代入感,讓我想起了很多東西,也許這就是這一集的核心思想之一吧。
《三鼎》這一季,真的把回憶扎心這種力量發揮到了極致。就是那種,你完全沒想到一部作品會在第三部把境界提高到這種程度。
二十三集,還有一個巨大痛點,霸凌者的妹妹,睡前囈語。她說,我們的爸爸是什麼樣子的呢?我已經記不起來了。話語,懂事的讓人心疼;現實,殘酷的讓人心痛。
無法評論,很多事情。
發生了的都已成為歷史,無論誰對誰錯。
而每個人都做出了選擇,無論傷人傷己。
今天我要寫下文字,想要留下,但不知道能留下多久。故事中的人現實中的事,都匯聚於我的腦海。我要努力梳理並盡力記下,竭盡全力把它們儲存到儘可能長久的時間。雖然,在我的知識概念裡,這個時間的長短很可能沒有意義,但我依然決定,將此事定為我人生必做之事。
我記得,小時候看電視劇看電影看童話書甚至看廣告,逢年過節還常常去二姨三姨大姑小姑家;我記得,小時候去東嶺西山灘上南衛,寒假暑假又要捉知了爬山上地澆水上墳除草剪蘋果花和套袋;我記得每年割麥子四面八方的親戚來幫忙,但是我家住滿人的情況只有一次,因為我家在山腳下而且只有一間房子,院子是和爺爺叔叔共用的,即使如此,我還是喜歡我家;我記得,我媽媽,送我去幼兒園和我一起送妹妹上學派我去接送妹妹上幼兒園,中班的時候翻窗幫我抄寫黑板上的數學作業,輔導我讀聲母韻母還輔導我在深夜寫日記;我記得,媽媽沒讓我抄過作業,爸爸告訴我要誠實,他們家境一般,但是給了我最大的自由和最好的教育,當我寫作業到半夜十二點,他們說,累了可以先睡覺,但也並沒有強迫我睡覺。
我記得,每年寒假無聊的時候,爸爸會陪我邊吃零食邊玩遊戲,直到我五年級的那個冬天,媽媽突然在這裡口吐白沫並短暫的神志不清,我很清醒,但是非常的不知所措,當時的妹妹不過二年級;我記得,五年級的老師和四年級一樣,是馬海濤和周水平這對夫妻,我和趙凱參加了數學競猜,分別是三等獎和一等獎,因為最後一場在七一小學,馬老師還請我們去吃了人生的一份炒麵,還去他家呆了一會兒;我記得,初三中考前,媽媽突然被送到醫院,當時的場景非常像是要告別,所有直系親戚都去了,病床前,爸爸輕輕拍了我的肩膀,我走了過去,但是完全不記得當時眼前的場景,我只知道,沒有說話也沒有哭,心裡也清晰的知道這不是真正的告別;我記得,高一第二學期分班以後,應該是週一(其實一直記得是週二,查了一下,果然是週二),我們正在選班幹部,我的同桌是李盼,我覺得她很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