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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很有可能加強對方對自己的重視,危險性同樣大增。
現在的她因為張偉昨晚在醫院遇到的襲擊而感到擔憂。
她承認之前一直小看了鎮霸一夥,沒想到對方無視法律,接連採取各種猖狂而暴力的手段。
在如今這個法治社會,她自信可以利用各種規則保自己周全,但明顯對方是不講規則的,那自己就艱難了。
功夫再高,也怕菜刀,是有那麼幾分道理的。
“一起來吧。”正當她思索糾結之時,林雨荷開口了:“吃完晚飯之後,我讓保鏢送你回去,畢竟天黑了,不安全。”
說這句話的時候,林雨荷的語氣中充滿了霸氣。
很明顯,她的意思是要把柳清色劃入她的保護圈。
“那我就恭敬不如從命了。”柳清色點頭答應。
……
網紅,顧名思義,全稱網路紅人,也就是在一定時期,受到網民們關注的人。
看名稱、定義,這是個中性詞,無褒無貶,就是形容一類人,或者說職業而已。
然而隨著網際網路的流量越來越大,成為網紅的人越來越多,競爭也越來越激烈,網紅們的競爭手段也越來越花樣百出。
也就是俗稱的:卷!
為了卷贏其他網紅,在有限的內容空間裡,博得更多的關注和流量,其中的一些人開始做出許多出格的事。
從咬打火機這種傷害自身的狠活,到上街去戲弄他人、損害他人利益,甚至有過分的,還在社會層面照成了危害。
好人好事不一定受所有人追捧,但壞人壞事一定會令所有人避之不及。
正因如此,網紅一詞,已經變成了一個貶義詞,說起網紅,大部分人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積極正能量,而是各種令人生厭的操作。
張偉作為一個生長在網路時代的普通人,網際網路衝浪達人,自然而然也是這種感覺。
換句話說,他對成為網紅並沒有太大的興趣,但奈何,它給的實在是太多了。
大多數人都想幹出一番事業,大多數人都想走上成功的捷徑,現在這條捷徑就在面前。
走,還是不走?
張偉曾經思索一番,決定了踏上這條路。
反正自己的名氣、風向都是正面的,最不濟,也只是泯然眾人矣,落幕罷了,只要不上頭,就不會有什麼損失。
但到現在,他就有些抗拒了,因為網上出現大量黑子帶節奏,不管自己怎麼解釋也會被反駁,估計再過不久,就會觸發社會性死亡。
在這個網路資訊時代,這可以用四個字來形容:生不如死!
於是,想清楚這一層的張偉,就算抗拒也沒有用了,形勢把他往這條路上逼。
他必須成為一個網紅。
不!
應該說他必須吸引別人的關注!
無數現實案例告訴他,要是沒有足夠的熱度,沒有足夠的關注,即使他抓住了幕後的黑手,找出了真相,也沒有人會關心!
樂子人只想看樂子!
吸引關注,找出兇手,證明清白,三步走。
如果成功了,自己不僅可以逆轉現在的風評,還可以收穫一大波流量,助自己迅速鋪開事業道路。
但要是失敗了……
等待他的,就是社會性死亡的萬丈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