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九百二十章 新曆法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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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人。”
“彩虹歷,第三元光,一三一四年,執筆。”
當初看到這封信的時候,他就疑惑彩虹歷是哪裡的歷法,但是怎麼查也沒查到,所以便認為是遠古時期,或者是魘界某個場景所用。
沒想到竟然是這個時期才出現!
好一陣。
陳林才恢復過來,冷靜思考這個資訊帶來的變化。
既然妞妞信中落款也是彩虹歷第三元光,那就不會是巧合,說明妞妞寫信的時候,是在一千三百年後。
對方在未來寫下這封信,送給了過去的他。
這太匪夷所思了!
陳林一直以為,妞妞寫信的時候是遠古時期,這也符合邏輯。
妞妞的前世是輝夜,對方因為變故不得不進入輪迴,然後留下了一些後手,而對方認為他是那個神秘魔頭轉世,所以寶物才會落到他手上。
但是現在彩虹歷一出來,就將這個推斷打破。
事情變得撲朔迷離。
陳林眉頭緊緊皺起,越想越沒有頭緒。
如果是單純給過去傳遞一封信,倒也不是不可能。
運用高深的時間法則就能做到。
難的是寶物。
妞妞給他留了七件寶物,雖然沒能完全得到,但也得到了大部分。
可對方是如何在未來把這些寶物送到他手上的?
陳林百思不得其解。
妞妞寫信的時候要是有這樣的能力,就不用弄那麼複雜的接收方式了,直接打破時空通道,交到他手上多好。
難道是輝夜進入輪迴時,把寶物一起帶著,轉世成妞妞之後才開始佈置的?
陳林想到一種可能。
但馬上就否定。
輪迴轉世無法攜帶物品,這是修煉界的共識。
而且輪迴之後會有胎中之謎,需要一定的機緣才能恢復以前記憶,也無法接續之前的想法。
另外還有一個疑點。
輪迴轉世都是順著時間線向前,從未聽說能轉世到過去的!
“陳副盟主對曆法有異議麼?”
感應到陳林的變化,錦如畫好奇詢問。
她覺得這七條法規的推行,最不可能出現阻礙的就是第一條。
曆法這種東西,對修煉者並沒有什麼影響。
“沒有。”
陳林正了正身體,然後表示沒有異議。
“那就好,接著說第二條。”
錦如畫沉吟了一下。
沉聲道:“議事大會決定,凡是想要在彩虹橋上獲得好處的勢力,都需要向彩虹城繳納管理費。”
“根據繳費的數量,獲得不同的名額,沒有名額卻擅自靠近彩虹橋者,格殺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