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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至死不渝。
現場響起賓客的掌聲,他傾身過來吻我,溫柔地含著我的嘴唇,唇面碾磨,難得有了個慢條斯理的吻,成熟得都不像他了。
是看我爸媽在吧,哼哼,裝什麼裝,看本大爺讓你暴露本性!
我上手按住他的脖子,輕啟牙關咬了下他的下唇,趁他怔愣,舌尖探進去,勾掃他的上顎。
他果然忍不住了,虛虛摟在腰上的手驟然收緊,把我的舌頭趕出他的領地,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姿勢變成了我所習慣的仰頭承受。
以前的我,羞於在他人勉強同何釋互動,介意把親密關係擺在檯面上談,但現在,我已經是孟·鈕祜祿·見君了。
我就是零,還是個整天誘惑自己男朋他的「小騷0」,怎樣?
我這麼好的男朋友,就應該給全世界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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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章就解決一切,想完結來著,但還是往後寫點日常吧,週四見
第131章 獻給你的歌
晚上,婚禮結束的時候,我們幾個這幾年熟起來的朋友,一起去聚下一場。
ktv舞臺上,林菲菲和梁女士深情對唱《最炫民族風》,沒錯,老孟和梁女士也來了,在這種熱鬧上,梁女士是不願意錯過的,老孟純屬綠葉,過來襯託紅花。
而我,在路上的時候興奮,一到包間裡,老土的閃耀燈球一轉,酒氣就有點上來了,暈暈乎乎地靠在角落的沙發裡。
唱歌這種事情,我還算擅長,畢竟我的練習生和愛豆也不是白當的,
但何釋,他是完全不擅長的。
之前聊天的時候,我仔細回想,前世的何釋好像也沒怎麼接觸過樂舞,我也沒有聽見「歌」的印象。
當時我就問他,我說你會唱歌嗎?
他說會。
我還挺驚喜的,畢竟他的聲音條件特別好,我很喜歡他的聲音,如果他能給我唱首情歌的話,我不介意在晚上犧牲一下我自己。反正都是我享福。
結果他聲情並茂地給我朗誦了一首古詩,聲音洪亮帶動作,抑揚頓挫帶手勢。
我拍拍手,說知道了,以後別人問你會不會唱歌,你千萬別說會,也千萬別給人家唱。
他囧著個八字眉問原因,說是不是他唱得不好。
我說不是,太好聽了,我怕別人一聽就愛上你,我會有危機感。
他可高興了,說我要是喜歡,天天給我唱。
好在他就是那麼一說,後來我也沒再提過。
眼下又有機會了,他又湊過來,說他也想唱一首,送給我的,他準備很久了。
我身子一僵,酒都醒了一半,心說他不會給我整了篇文言文,要當場念出來吧。
那不行,他會造成只有他不尷尬,但其他人腳趾創造宇宙的社死名場面。
從此地球不再產生於宇宙大爆炸,我會出兩本書,叫《ktv創世論》,《先有人類的腳趾還是先有宇宙》。
我抱住他的胳膊,「咱們回家自己唱就好了,你的藝術造詣太高了,別人都聽不懂。在這兒乖乖陪著我,啊。」
他可能是喝酒了,不著痕跡地抽出胳膊,送給我一個「你就等著瞧好吧」的眼神,在我挽留的眼神之下,毅然決然地走向了最中間。
菲菲給他遞了一個話筒,他在高腳凳上坐下,一隻腳踩在凳子上,另一隻斜斜地垂在地上,範兒很正,姿勢也很帥氣。
但我的頭要爆炸了,我開始後悔,不該讓他踏入娛樂圈,導致他越來越外向,都有興趣在ktv唱歌了。
我看到他拿出了自己的手機,對著身邊的立麥放伴奏,手麥對在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