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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什麼世道,好壞不分,黑白顛倒!
看來嶽飛這次算是沒得救嘍!
秦檜把奏摺遞交到高宗手上,高宗從頭到尾看了一遍,面露慍怒之色,他責問秦檜道:&ldo;這個嶽雲怎麼只判三年?他與其父嶽飛、張憲都是一夥的,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單留他這個活口乾什麼?殺了算了!&rdo;
秦檜本想鑽個空子,高宗指名要殺的是嶽飛,未提嶽雲,那就把嶽飛殺了,保住嶽雲,算是自己給子孫後代積點德。
可在高宗看來,與其殺了嶽飛、張憲,不如乾脆都殺了算了,以絕後患。
那就殺吧,既然皇帝都這麼說了,做臣子的還有什麼好猶豫的!
死是一定的,但怎麼個死法呢?高宗閉眼一想,這嶽飛也算是公眾人物,要是把他押到鬧市斬首,恐怕要引起騷亂,畢竟很多人在為他喊冤。
嗯,為了保險起見,還是讓他死的體面點,賜死吧!高宗給嶽飛定了個死法。
至於張憲、嶽雲,就在鬧市斬了,以達到殺雞給猴看的目的,讓那些手握兵權的將領們,都給我安分點,不然這就是他們的下場!高宗如是說。
高宗做出了處置決定,但由於秦檜是單獨奏見高宗,不是在上朝的時候,所以,高宗沒有立即命令列文下詔,只給秦檜下達了個意旨,讓他回去就責令監獄,立即把嶽飛給結果了。
夜長夢多啊!
正式詔書,明天在上朝時候再下達。
秦檜從高宗處領到了意旨,並沒有親自到大理寺監獄,而是寫了個條子給万俟卨。
万俟卨接到秦檜條子後,立即命令獄卒秘密殺害了嶽飛,並封閉了訊息,直到第二天朝廷下達正式詔書後,才對外公開嶽飛的死訊。
時間是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二月二十九,一代豪傑,連個年都沒過去!
張憲和嶽雲也被斬殺在鬧市。
高宗還下旨沒收了嶽飛全部家產,全家被遷徙到嶺南。
千古奇冤,南宋一嶽,就此載於史冊!
興師北伐,收復中原,從此成了大宋人民的一種奢望!
苟活江南,成了下一頁歷史的開端!
第35章 第二次紹興議和
抵抗只是暫時的,議和才是高宗的全部。
這個皇帝讓人琢磨不透!
他能容忍金人攻城略地、燒殺搶掠、虜走父兄的血海深仇,卻不能容忍一個於國有功,於己有利大將的幾句無心話。
在秦檜、万俟卨忙著給蒐集嶽飛罪狀的同時,高宗也沒閒著,在緊鑼密鼓地與金議和。
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月,屢戰屢敗的金兀朮,對大宋也沒了脾氣,灰溜溜地把先前被扣押的宋使劉光遠放了回來。
金兀朮總算是吐口了!
議和大有希望了,看來我這兵權算是收對嘍!高宗這個美呦、樂呦、得意呦!
機會,稍縱即逝,必須抓住!秦檜建議高宗迅速派使臣出使金國,趁著金兀朮還沒反悔,抓緊把議和之約給簽了。
有道是機遇只留給那些有準備的人,一刻耽誤不得,詔命魏良臣、王公亮擔任稟議使,即刻出使金國,不得有誤。
魏良臣、王公亮不能空手去金國啊,即使是議和,也應該帶點內容吧,大宋究竟要怎樣議和呢?
高宗的態度很明確,就是宋金以淮河為界,以南歸宋,以北歸金,宋向金稱臣,每年繳納歲幣。
真是為了議和,不惜血本啊!
魏良臣、王公亮帶著高宗這個議和條件來到金國,向金兀朮當面說明。
這個金兀朮故意裝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對宋使提的議和條件,一開始還拿態度,不肯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