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集婚新娘挽美髻,韓記店鋪籌糧源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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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劉志延熹九年春節(農曆一月一日\/公元166年2月18日)吉日,集婚宴在洛陽南市“揚州樓”舉辦,賈彩和妻孟花主持,黃衍和妻霍姈輔持。
各家家丁留人看守宅府。
各新郎家租花車去韓府豪宅接各自的新娘,十位新郎清一色騎大宛高頭大馬在前,花車居中,親屬所乘車輛殿後。
韓宛騎黃驃馬在最前引路,尉遲延熹、韓仁、韓豐等十帶佩刀的武藝少年排兩列跟在韓宛後面。
每人手握兩旗,每對旗上有每對新人家姓字樣。
賈彩和妻孟花,黃衍和妻霍姈四騎緊隨十武藝少年後,十分隊跟在四騎後,家丁方隊殿後。
從韓府豪宅依次穿過開陽門北大街、平城門北大街,一路向揚州樓進發。
十對新人,二百多各家父母、族人、親朋好友依次慣入宴廳。
在主持引導下,韓遂、張濟、段煨、胡軫、李傕、郭汜、魏桀、楊定、董越、吳馮走左邊進宴廳舞場臺前;
張姜子、王瑂、陰香、顏英、胡妍、令狐婷、傅薇、魏春,楊妮、韓嫻走右邊進入。
新郎笄固盤髻(ji),上著曲裾錦深衣青袍或蘭袍,掛玉綢飾皮帶繫腰,下著錦褌(褲),足穿高筒彩織錦絳紅雲氣紋底獸紋足衣(襪)配麻底青絲鑲珠方履。
新娘身著三重曲裾錦深華彩袍,綵綢飛帶繫腰,足穿絹足衣(襪)配五彩繫帶彩繪木屐。
十位新娘頭挽美髻(ji),髻佩珠花,側飾博鬢,髮型分別挽成百合髻、同心髻、瑤臺髻、蓮花髻、瀑布髻、仙女髻、海螺髻、垂雲髻、盤桓髻、雙棲髻。
在主持的指揮下,請來的樂隊奏起婚禮樂。
十對新人拜天、拜地、再拜每對新人的兩家父母或族長夫妻。然後新人互贈禮物,入宴席。
每對新人先敬酒父母、長輩、親朋好友、同輩、再互敬。接著眾人邊飲邊觀看舞蹈、雜耍、相僕、樂器表演等。
在這個時代,集婚非常罕見,又是西涼富豪子弟跑到洛陽來成婚,揚州樓圍著很多看熱鬧的庶民。
集婚轟動了京城,這群涼州少年西域的傳奇故事也迅速傳遍洛陽、擴散出京師。
不少望族效仿集婚。
婚宴後第一天,韓遂把全家向豪宅搬遷。
韓媗、韓胤、韓杏都要求留在洛陽,韓父母只好同意。
韓遂重新安排豪宅和原府的住宿和分工。
豪宅裡,韓遂、張姜子、張姜子的丫環張婭、韓宛住正中樓樓上,一樓有秘密地道的具瑗臥室空著;
正左樓樓上空著留預給韓父母或來臨時住的重要人;
韓媗和丫環韓紫、樓蘭女娃韓杏住正右樓樓上,給從弟韓胤留一室;
管家韓橋、妻田敏、兒韓泉住側一號樓樓上;
三個計賬助手韓易、韓兆、韓委住側二號樓樓上;
尉遲延嘉、樓蘭男娃韓仁住側三號樓樓上;
八個新來的護院少年韓豐、韓茂、韓遷、韓幹、韓尚、韓光、韓由、韓璜住側四號樓樓上。
樓下為豪宅十個原有的家丁住,正三個樓樓下各二人,側一、四樓樓下各一人。
側二、三樓樓下為餐廳。
豪宅房室寬裕,不常住的人員也配有房間。
張氏族人和韓家給韓遂、張姜子帶來的身著用品各堆滿一個房間,衣有內衣、衣裳、深衣、襦裙、戰袍、褌(褲)、毛皮褌等;
鞋有各種款式的履、屐、長筒靴、獸皮鞜、皮或麻靸(拖鞋)等。
衣又分交領、盤領、直領三種款式。
婚後用品有銅鏡、梳妝檯、漆器、陶盆、陶碗、陶罐、氈墊、毛皮被、麻布被、絲綢床單、紅木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