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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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自己的雙手沾滿了鮮血?
她不敢想下去,母親……難道母親……
不可能……
母親已經火化了……
那麼……
解答這個問題的不是王勇,是警察,入獄後,劉晴芬和王勇就分開了,是警察告訴她,在他們做這些生意的過程中,發生了多起讓人痛心疾首的事。
原來,王勇請的那兩個人找的屍體並不全都是原本的屍體。
他們收購的屍體有幾具是煤礦上的,其實,那不是意外死,不是礦難,也不是自殺,是被那兩個尋找獵物段子承和覺武后殺死的,他們專門找那種傻子、智障人,然後把他們的檔案先給王勇,王勇再轉給劉晴芬,幫死屍交意外險,然後,他們就利用煤礦上容易出事故的情況先殺了那些人後製造事故現場……
另外,他們收購的屍體裡,還有部分是流浪漢,是乞丐,瘋子……
方向錯了,一切都錯了,軌道越偏越離譜,是利益所趨,是金錢的荼毒。
更可惡的是,他們最後殺的竟然是……
是的,就是那個被自殺男人犯間歇性精神病的老婆。
犯間歇性精神病的女人再次犯病了,她犯病了就滿大街尋找劉晴芬。
可是,劉晴芬怎麼不在風合鎮了呢?
精神病人時而抱著一個南瓜,時而捧著朵鮮花。
她想把這些送給她的恩人劉晴芬。
她在保險公司門口等,在劉晴芬經常散步的大橋上等。
她逢人便問:我的恩人劉晴芬在哪?
那天,恰巧被劉晴芬的同事碰到,她很無意地回答了瘋子一句:“劉晴芬辭職了,去旅遊了。”
瘋子哪知道旅遊是什麼意思,她只知道,她要找劉晴芬,她要把南瓜和鮮花送給她。
是誰給她指了條去鄉村的路的?她當然記不得。
她就那麼傻乎乎地朝前走。
她不知道走了多久,見人便問劉晴芬在哪裡。
她是患有精神病,但精神病患者也會餓,也會渴。
她餓了,餓壞了的她先是啃手裡的生南瓜,生南瓜都啃完之後,她便撿垃圾箱裡的餿饅頭吃。
走著走著,她來到了鄉村。
秋天,鄉村正好到處都有果實摘。
她竟然忘記了此行的目的,對著路邊的野果又叫又跳。
天黑下來的時候,她害怕地蜷縮成一團,驚恐地盯著前方,也不知自己身在何處。
沒有發現異常,瘋子可不去想象那沒發生的事,於是,她躺下來,安心地睡她的覺。
可是,有天傍晚,她遇上了兩個人,應該說他們盯她很久了,只是,那天傍晚他們才出現在她面前。
“劉晴芬在哪裡?”她見了他們,又想起了劉晴芬。
“跟我們走,我們帶你去找她。”
她猛地蹲下身去,扯了把路邊的草,南瓜吃了,鮮花枯了,她要把野草送給劉晴芬。
他們要帶她去哪裡啊?
怎麼?這是哪裡?
大水塘?
哦,不,水塘裡有蛇。
她年輕的時候被蛇咬過,因此害怕池塘。
她是害怕蛇先尖叫起來的。
隨後,還沒等她叫完,那兩個人當中一個就一把把她推到水塘裡!
她在水裡撲楞撲楞掙扎著,拼命叫著救命。
可是,沒有用,水塘在深了。
沒幾下,她就被淹死了。
誰也沒想到,水塘邊還會有農民。
那個農民藉著微光,目睹了一切,掏出手機打了110……
現在,讀者應該明白了,那兩個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