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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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光顧他了。()有去光顧他那裡的客人只是那些不知道他為人地客人而已。
或許這個做法會讓普通的人生活不下去,可別忘了羅文宇的身家是有好幾千萬的人…現在已經沒有那麼多錢了,因為他把一半的錢分給了梁天,再把剩餘的一半直接捐給了希望工程,剩下給他自己的只有不到數萬元。
本來數萬元已經是一筆不少的存款,但是由於他不好好工作,導致這些錢只會慢慢地減少,屬於坐吃山空的型別。正是由於這樣,他只好買便宜的泡麵來度過日子了。
不僅僅是吃的方面,還有租房的方面要付錢地!他已經不再住原來的那個房子了,而是來到了一個離本來很遠很遠地南方那裡租房子住,他已經不想在原來那裡住了,那樣只會回想起那痛苦的回憶罷了。
最主要的一點還是他不敢面對自己的女兒羅思萍,一個非常形象的名字,從這名字中可以聽出羅文宇對梁淑萍的思念,可他偏偏就是不敢跟她見面。()
在六年來,他只是回家見過兩三面而已,想當初他把羅思萍丟給了梁天,連聯絡地址都沒說就走了,如果不是有著聯絡電話,梁天他們都懷疑羅文宇已經失蹤了,可他現在跟失蹤沒有什麼卻別,一年到頭根本就沒回過家,而且電話是他打過去的,打完電話就是關機,誰都打不進,所以說跟失蹤沒有什麼區別。
跟羅思萍見面也僅僅是數分鐘而已,對方還沒有叫出爸爸二字,也沒有說過多少句話,只是看了幾眼,他就匆匆離開了。
因為他看到了她,就像是看到了梁淑萍,可不管如何,他是一個非常不稱職的父親,一個頹廢至極的父親,一個沒用地父親。
“老闆,就要這兩箱泡麵了。”沉重而充滿磁性的聲音表現出了他更加成熟,六年的時間,他現在已經是二十七歲左右了,年紀已經不小了,想他這個年紀的,成熟點的已經是擔當一家之主的責任了,可他現在卻是如同一個難民,去買那廉價的泡麵過日子。()
老闆抬眼瞥了羅文宇一眼,說道:“見你那麼多次來我這裡買,優惠給你了,五十塊錢。”從老闆的話中,似乎羅文宇已經不是來過一兩次那麼簡單了,而是來過了很多次了!也不知道那麼多年來,他吃了多少年的泡麵。
羅文宇也不言謝,拿出一張皺巴巴的一百元錢遞給了老闆,那一百塊錢就像是他最後地一張錢。這次看向他那雙手,此刻已經不再漂亮,在上面的幾道疤痕完全把美感給破壞了,現在他
已經是屬於一雙疤痕手了。
取過找來的零錢後,羅文宇抬起兩箱泡麵直接往他自己所住地公寓樓走去那是一件破舊的公寓樓,五層樓高,如果不出什麼意外,估計再過幾年後就是達到了拆除地時間。()
正是因為破舊,羅文宇才能花極少的錢去租著這樓房,否則的話,他根本就不能花那幾萬塊錢撐過六年。
文宇掏出鑰匙開啟了那扇彷彿一推就倒的門,剛開啟門,一股臭味頓時撲鼻而來,往裡面望去,接著外部的光,看見了裡面的罪魁禍為一堆垃圾,有塑膠袋,有破舊的衣服,有零食的包裝,泡麵袋等等,整個地面都鋪滿了垃圾,都沒有打掃,難怪會那麼臭。
可他像是沒有聞到一般,什麼事都沒有,直接走了進去。
仔細一想,羅文宇已經住在這裡六年了,這種環境早就適應了,對此已經完全免疫,所以才沒有事的。
他剛關上門,立刻把房間裡的唯一光線照射進來的地方給堵上了,裡面漆黑一片,像是天空已經黑了,實際上時間才不過上午時分而已。
房間裡的窗簾都被他下下來了,而且還是屬於加厚型窗簾,完全把外面照射進來的光給完全擋住了,讓他形如一個夜行。
進去後,他連適應都沒有適應,直接就走了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