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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音音,在第三十八次人大代表會議上,提出了要求廢除領養法當中「當監護人無故失蹤達一年以上未成年被監護者才可以被其他家庭領養」的規定。
她提議將時間改為三個月,並要求補充上:「如果被監護者(未成年孩童)要求核查監護人,相關政府機構應儘快查清監護人無故拋棄孩子的原因,如存在監護人不合格情況,政府機構應判定該未成年孩童無需滿三個月即可被願意收養的家庭領養,如果沒人領養,政府機構應義務幫忙找到合適的撫養機構或家庭。」
「同時,即使監護人沒有拋棄孩子,在平時的生活中如虐待孩童,被人舉報或孩童自己舉報時,政府機構應積極介入,以保護幼童為原則,對監護人家長展開調查,一旦有虐待等不合格現象,應酌情剝奪其監護人身份和權利……」
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之幼童保護方案》當中,國際著名油畫家、慈善家,人大代表許音音女士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法案,並在會議當中完整地闡述出來,請求透過這樣更加詳細更加具有保護力度的法案。
人大會議全程是直播的,全國無數人民,包括家中有孩子特別愛孩子的家長們紛紛為此叫好,一些感性的人忍不住落下眼淚,這些家長們當中有很多是當年音崽的媽媽粉,看到她如今努力致力於幫助無助幼童時,忍不住又笑又哭,當年那個小小的孩子,也學會保護別的小朋友了呢。
最終,在萬眾期待下,在老百姓的支援下,人大透過了這項法案,在一定時日後正式在全國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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