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頁 (第1/2頁)
想枕頭的瞌睡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可這也同樣有一個問題,自己只是輔警,連執法證都沒辦下來,沒法單獨抓人。
哎!
頃刻之後,慕遠撓了撓頭皮,心中有了決定。
重新回到劉朝華的辦公室,已經到了上班時間,只見劉朝華正收拾東西,準備出門。
劉朝華見慕遠走進來,臉上的表情有些奇怪。
這才去了多久?不到半個小時。
很多案子,為了在監控影片中找到一絲線索,都是幾人、乃至於十幾人不分晝夜的看,最終能從中找出一些蛛絲馬跡,便是幸運了。更多時候,是沒有任何收穫的。
你慕遠現在半個小時就放棄了,就這份毅力,怎能幹好警察這個職業?
一方面,他不希望慕遠養成逮著一個案子就鑽牛角尖的習慣,可他同樣不希望慕遠是一個虎頭蛇尾之人。
「小慕,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這樣是要不得的,看監控……」
不等劉朝華說完,慕遠輕咳一聲,道:「劉所,我已經確定嫌疑人了。」
第20章 (ΩДΩ)
「(ΩДΩ)!」
劉朝華感覺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
你就去看了半個小時的監控,就把嫌疑人找出來了,這也太假了吧?
難道嫌疑人舉著一個上書「我是小偷!」的牌子,就站在監控探頭底下?這是腦殘嗎?
「你確定?」劉朝華自是希望慕遠不要太自以為是,「辦案,可是一件嚴謹的事情。」
慕遠很是肯定地點了點頭,道:「我確定!」
「在監控中發現的?」
「是的,不過也結合了受害者的描述以及現場的一些情況。」
劉朝華眼神複雜地看了看慕遠,道:「說說你的想法。」
慕遠自是能看出劉朝華的懷疑,如果他真相信自己找到嫌疑人了,自是應該第一時間詢問結果,然後組織抓捕,而不是問過程。
不過慕遠也能理解,自己又不是什麼刑偵專家,就憑一句話,對方就能信自己?問自己的偵查思路也是很正常的。
「根據受害者的描述和現場的痕跡判斷,嫌疑人作案時間應該是在凌晨2點到4點。之前我們已經看過小區以及夫子巷兩側的監控,甚至將時間向前後各推了一個小時,都沒有發現可疑人員。因此我大膽猜測,嫌疑人應該知道巷子兩端的監控是避不開的,所以從圍牆翻出來後,直接找個隱蔽的地方躲了起來。然後等到人流量比較大的時候,再遠離作案現場。這樣就算警察在監控畫面中看到他,也很難懷疑到他的頭上。可他畢竟不敢在一個地方呆太久,這樣也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所以六點半到七點半這個時間點離開是最合適的。」
聽了這番話,劉朝華雖然還未完全相信慕遠找出了嫌疑人,卻也不得不承認對方的推測確實有理有據。
當然,僅僅推出這個結論,距離確定嫌疑人的身份還非常遙遠。
慕遠接著道:「從作案手段來看,這傢伙應該是一個慣偷。我猜測,這樣的人一般不會選擇自己住所周邊的目標下手,所以他作案後離開作案現場,一般都會選擇交通工具。而一般做小偷的,經濟條件必然不是很好,所以這樣的人一般都不會打的,最可能的便是坐公交車。」
「你……不覺得這些理由有點牽強嗎?」
慕遠認真滴看了看劉朝華。
真聰明啊!這理由當然牽強,因為這都是自己編的,花了幾分鐘時間。
不然咋辦?總不能說是憑著自己比警犬還要敏銳的嗅覺聞出來的吧?
當警犬是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當警犬。
「偵查過程本就是一種推論和求證的過程不是?只要有這個可能,我們便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