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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在沒遇見上官北冥以前:
他喜歡熱鬧,因為熱鬧的環境更能讓他忘記在黑暗裡的孤獨。
他喜歡辯論,因為談吐不凡的言語更讓他感受到活著的意義。
他喜歡律法,他致力於用最公平公正的法律帶給人們快樂跟幸福。
他喜歡結交朋友,因為曾經很多人背叛過他包括他的好兄弟,所以他希望能夠認識更多更真誠的朋友。
他喜歡滑冰,他喜歡極限運動,因為每一分每一秒的呼吸都是那麼的珍貴。
他喜歡滑板,儘管每次可能都會毫不猶豫的摔進草叢然後帶上衛衣帽子灰溜溜的離開,但這是一份熱愛也是一份堅持。
他喜歡妹妹,剛生下來的妹妹小小的一隻,小心翼翼的抱在手裡還擔心會摔了她。
他沒有遇到一個自己喜歡的人,甚至沒有一個讓自己動心的人,現在的他也不知道自己喜歡女生還是男生。
他有很多興趣,但好像沒有也可以。
他不喜歡吃蔬菜不喜歡吃肉,所有的一切都覺得可以無所謂,有可以,沒有也可以。
他對於絕大多數事情都沒有什麼慾望,唯獨喜歡搞事業搞錢,搞事業是他最想要乾的事情。
他18歲時把大學過成了高中生活,甚至比高中還要累,每天寫不完的稿子,做不完的ppt,剪不完的影片。
選班委的那一段時間裡,他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表面上是個陽光開朗的大男孩,一到晚上陰鬱的很。
沒有人知道他在想什麼,只有他自己默默地領略人生的疾苦。
他是一個心軟的人,看到過得貧苦的人會感慨命運的不公,看到路邊撿廢品的老大爺會施以援助之手。
他是一個非常喜歡小動物的人,尤其是薩摩耶,白白軟軟的像極了妹妹。
他是一個很愛笑的人,但笑容裡大多都是強顏歡笑,而不是發自內心的微笑。
他是一個重感情的人,他還認真對待每一個自己養養過的小動物,會仔細的照顧他們到善終,而每一次的離別都會讓龍林桀承受一定的痛苦。
不得不說他是一個戀舊的人,他喜歡一切老舊的事物,喜歡一切復古的東西。
放在明面上得勁就是他是一個大大咧咧的人,這樣的他讓哥哥們非常放心,永遠也不會抑鬱。
遇到上官北冥之後:
原本兩個毫無交集的平行線相交了,所有都沒有按著龍林桀設想的事情發展下去。
他開始展露自己穩重的一面,逐漸褪去自己稚嫩的一面,他終於長大了....
他有了特別喜歡吃的食物,
他有了特別喜歡的人,
他也有了特別想要得到的人,
他也有了非常想要去做的事情,
他喜歡叫別人“小朋友”但卻不喜歡某人叫自己“小朋友”,
他會在不開心的時候去酒吧買醉,
他會在深夜裡抱著最喜歡的大白鴨毛絨玩具睡覺,
他會在兄弟有難時二話不說拔刀相助,
他最喜歡與別人交流,但唯獨不喜歡與自己交流,
他從來不會說:活著真沒意思,因為話著就是最大人生最大的意思,
他不管做什麼事情,都不會抱著必勝的打算,以為人無完人,再聰明的人也保證不了有一個全勝的人生。
她他被好多人嘲笑說:栽倒上官北冥身上了,還是被上官北冥拿下了,
可是他有自己的倔強,堅決不承認自己是下面的那個,非要跟某人pkpk,不過事實就是事實,他確實比不過上官北冥那個狗賊!
他知道有些人是為了利益來接近他,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