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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樹茂看到趙元良死了,也知道警方正在大力追查殺害湯志學的兇手,他開始害怕,害怕自己被警方找出來,也害怕——被人推出去認罪。
畢竟,殺人的是他和趙元良,那個人從頭到尾沒動過手。如今已經22年了,錢樹茂手裡肯定沒有可證明兇案和對方有關的證據。
他怕法律最後只制裁自己一個,真正的主謀反而家境富裕,兒孫滿堂,壽終正寢,安享晚年。
他想來想去,操起了老本行——殺人。
用這種拙劣的詭計,以拉一群無辜人為自己打掩護的辦法,去殺人。
可惜春夏秋冬都輪替了22次,錢樹茂穿上好衣服,住上大房子,卻還是像當初那個沒什麼文化只會聽命行事的魯莽又愚蠢的建築工人。
他始終沒能在這場較量裡勝過那個把他和趙元良耍的團團轉,利用他們殺人還能倒過來威脅他們的人。
那個策劃了一切的——孫福景。」
第五十八章 解謎——過去。
孫福景,當然是他,只能是他。
22年前的湯志學案裡,那兩個擁有顯著特徵的「兇手」只出現在他的證言,和後來另一個證人的口中,所起到的效果都是相同的,引導警方的破案方向往「兇手」特徵上引。
人販子拐賣婦女兒童都有一個相對的共識,不挑那些有顯著外貌特徵的人下手,兩個做下如此大案的兇手為什麼毫無偽裝。他們既不殺死孫,也不動手搶錢,就好像只是為了讓孫福景看到自己的奇裝異服而特意繞了半個多小時的路。
解釋不通的邏輯,換個角度看就非常通順。
把孫福景從受害者的位置換成兇手的同謀,一切邏輯就是合乎發展的。
趙、錢二人當晚殺死湯志學以後,根本沒去過孫家,自然就沒有沿路的目擊者,他們在工地,後半程都有工友作證,自然而然的在9點半,這個孫福景編造的「第二案發時間點」擁有了合理的不在場證明。
22年前的孫福景之所以能騙過警察,成為一開始『並未被外貌特徵迷惑』的怡安縣警察調查的盲點,靠的是他四處求爺爺告奶奶到處借錢的慘,和後續破產的倒黴。
是啊,全怡安縣的人都知道他在喊缺錢了,這樣的人怎麼會是兇手呢?
開車的袁越和影片那端的霍染因都沒有對這個答案有什麼意外,事實上當dna檢測出趙元良和錢樹茂是兇手,孫福景就已經呼之欲出了。
9點半工地的人沒說謊,說謊的就只能是孫福景。
袁越只是苦惱一件事:「我今天去試探過孫福景,他很謹慎。且做了很多準備,回答滴水不漏。」
他大略概括了一下今晚他和孫的對話,接著說道:「所以,我們雖然知道他有重大嫌疑,可時隔22年,缺乏有力的證據去逮捕他,現在趙、錢都死了,連人證都沒了。當年那個作證在大巴附近看到長頭髮樣貌的證人,我們已經派人前去詢問調取新證言,但哪怕最後證實他收錢說謊,也無法把證據鏈完善到指控孫福景殺人。」
「意料之中。孫福景不簡單,他謹慎不奇怪,不謹慎才奇怪。」紀詢說,「你去查過當年在建的那棟爛尾樓嗎?」
「你的意思是……」袁越若有所思。
「我去過那裡,約孔水起見面那次。我等他的時候用籃球踢牆做實驗,那時候我就發現,牆體似乎特別薄,隔音效果不是很好。」紀詢沖霍染因揚了揚頭,「霍隊來找我那會兒也有感覺吧。」
「是的,你們的交談我隔了很遠都聽得很清楚。」
「啊——原來你躲在那裡偷聽了那麼久?我還以為是我們心有靈犀你掐點剛好到呢。」
「我能猜到你順道去查爛尾樓已經不錯了,紀詢,我是警察,不是魔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