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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桃園三結義(上)
公元169年,建安二年。
大漢,搖搖欲墜。
都說最後一根稻草壓死了駱駝,壓死漢朝的卻不是一根稻草,而是一個人,一個道人,張角。
《三國演義》記載,張角本是一沒落的秀才,靠倒賣中藥材為生。一日進山偶遇一道人,得到了人人嚮往的,可遇而不可求的,只有傳說中才有的天書!
《太平要術》。
淺顯的從字面理解,《太平要術》感覺應該是治理天下太平的治國方略之類的書籍,再不濟也應該是本治病救人的醫書才對,張角卻練就一身妖術,反倒惹的天下十分不太平。
這本天書八成是盜版的。
這裡所說的“妖術”,就是《三國演義》中描寫的什麼“呼風喚雨,風雷大作,扎紙成人,撒豆成兵”之類的東西。具體是什麼沒見過,也見不到,反正感覺比那諸葛亮還要神上百倍。
得到了天書,張角不再倒藥,而是做了兩件事:
一件,倒騰人,用些神乎其神的手段吸引、廣納道徙。古時候的人本就迷信,再加之他有天書幫忙,“妖術”得了,聚眾達三十餘萬人。
第二件,就是充分總結了歷代造反前輩們的經驗,並在總結歷史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推陣出新,喊出了當是比較時髦,至今都有影響的口號。
“蒼天已死,黃天當立;歲在甲子,天下大吉。”
簡單的說,就是造反。
造反不是在家裡烙大餅那麼簡單,烙好了就拿出去賣,烙糊了留在家裡自己吃。鬧好了,雞犬生天,鬧不好腦袋是要搬家的。張角密謀幾年,自認為“民心已順,若不乘勢取下下,誠為可惜”,於是公開興兵反叛。
為什麼費這麼多口舌說張角,是因為他這一反才引出我們的主人公,劉備。只是此時的劉皇叔卻是十分落魄。都說“落難的鳳凰不如雞”,所謂皇親國威傳到他這一輩已經沒人理採了,你說是皇親,誰知道你是哪門子親戚。
後來劉備見到皇帝時還是現把家譜翻出來,查來查去,卻有他這一枝,皇帝才認得他這個皇叔。
皇帝那裡夠不上,當地政府官員更是不弔他,現在這社會走的都是上層路線,誰來答理他這個破落戶。
張角興兵造反,劉備時年二十八歲。這在那個時代經屬於社會大齡青年了,不僅光棍一個而且沒有正當職業,屬社會閒散人員。
如果劉備想進京認親,首先要辦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給自己辦個“暫住證”。因為要不是天上掉大餅的好事砸到劉備頭上,別說要見到皇帝,估計十年八年連官門都進不去。要不辦個“三證”之類的,想在京城呆,門都別想,早把你攆回老家了。
為了見到皇帝,重新攀上皇親這門高枝,就必須得做好打大仗,打硬仗,打持久戰的準備。劉備卻沒有這個打算,他現在要做的,就是編他的草鞋。
“富有深山有遠親,窮在鬧市無人問。”劉備這一枝破落的皇親,十年八年也等不到有個富餘親戚來賙濟他一下,只得靠賣草鞋為生。編完草鞋拿出去賣錢,再買點米麵填飽肚子,也就只能填飽個肚子。想靠賣草鞋的錢把日子過好了,過富裕了,再取個媳婦回家,老婆孩子熱坑頭,想都別想。
就在劉皇叔有上頓沒下頓的過了二十八年後,終於迎來了人生的轉折,只是這個轉折的時間用了二十多年,轉折的代價是無數的人頭落地。
這天,劉備揹著他的草鞋上街,忽見到幽州太守劉焉張貼征討張角的榜文,看了半晌,長長嘆了一口氣。這口氣卻嘆出了我們的第二個主人公,張飛。
你還別說,別看張飛在《三國演義》中一直被描寫為有勇無謀,京戲中唱他更是“莽張飛”,但在他第一章出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