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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林母,不想離婚。他們的意思是,等第三者生下孩子,便和第三者斷絕關係,把孩子收養到家裡,當作林母的親生孩子養育。林母斷然拒絕,毅然決然選擇離婚,放棄林純的撫養權。
林父在離婚後,把第三者和第三者前頭生的女兒帶進家門。林純和她們相處得不好,一直鬧矛盾。她向林母告狀,林母帶人去林家,把她帶過來。
林純說:「我媽沒有不要我,我原諒她。他們太壞了,我媽離婚是對的。」她的情緒已經平復下來。
葉青棠已經聽出來了,林父林母對林純都是有感情的,關於離婚的原因,他們美化過。但架不住林純聰明,對所見所聞有自己的理解,而且可能聽過不少風言風語,基本把事情的真相還原了。關於出軌,小女生沒有什麼概念,她心心念唸的都是林母不要她,其他親人更重視「弟弟」,愛「弟弟」比愛她多,感覺到繼母和繼姐的惡意後,她直接爆發了。
林母立刻趁機把女兒要回來。
林純說林母是開工廠的。看她們的居住環境便知道,家裡應該不差錢,再聽林奶奶和林父不想離婚,那大概林母開工廠賺錢不是完全靠夫家,而是自己有能力。林母有能力卻要放棄獨女的撫養權,表明男方的工作比一般公務員要高階。不過林母不是省油的燈,可能找到另外的靠山,令前夫投鼠忌器,不得不暫時讓她接回女兒。
這潭水比葉青棠想像的要複雜多了。
她只是一個九歲的天真無邪小孩子。
「沒有媽媽會不要孩子的,世上只有媽媽好。」葉青棠很堅定說:「我媽最愛我了,我爸不是很愛我。」她例舉葉建鴻和賀麗華在對待她方面的二三事。凡是她想要的,葉建鴻(認為貴的)都不會買給她,賀麗華偷偷買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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