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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錯誤應降革者,才具可用的予以職任,「片善寸長,亦不輕棄」。
事件三:對知道「感恩」的宗室,晉封爵位。
事件四:對於一些「犯人」的處治,頗見「寬大」,除本人減等不死外,特別是妻子為奴、家產入官等非人道的舊規,都有「恩免」之例。
這在當時來講,可是非同小可的事情。因為這樣一來,有多少人可以從九死一生的悲慘境遇中逃脫出來!
那麼,這些皇恩,自然也照到曹家。曹家原是一戶奴隸之家,曹父本人又無罪可言,前朝之事,也就可以「勾銷」了。
就在這種環境下雪芹到了上學的年齡。關於他的聰慧,人們有這樣的傳聞:「四歲已畢《四書》、《五經》!」一般說來,一個學生要讀完這些艱深的書,快的也需要讀到二十來歲。四歲就讀完,這是不可想像的奇事!這似乎有點誇張,但是至少有一點是應該相信的:少時的雪芹賦性穎慧異常,實是親友盡傳,遠近鹹聞的。這孩子確實具有過人的天才,他的祖母與母親特別鍾愛,把他視為生命一般。
曹家是年深已久的滿俗化的家庭,其習俗是「滿七漢三」的組成比例。按照清代滿旗世家的規矩,小兒入學最早,督教極嚴。即便是貴如皇子,也是六歲就傅,無寬緩之例。正式入塾之先,還要從小就用小方塊紙作課本,每一張紙上就寫一個漢字,稱為「字號」,聰明的孩子在家裡透過這一番教育已能認得數百或一二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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