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4 章 番外(十二)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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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他和姜婉前去了一趟研究院。
她挑了一些保密性不強的報告給兩人看,最後又遞交了一封穿越者親手寫的信。
姜婉只掃了幾眼,因為信明顯是寫給越明時的,最後又留在了越明時手裡。
不論多少次,越明時看到那句“你會繼續傷害他,所以我要讓你永遠離開他的世界”時,總有一種喉嚨眼被棉花堵住的感覺,又酸又漲。
……“幸福”不應該是甜的嗎?就像姜婉對食物的品味一樣。
越明時抬起眼來時,姜婉正在切蛋糕。
她下刀的動作很穩,乾脆利落將蛋糕分給了桌上眾人。
喜歡吃甜的,譬如她自己,就有老大一塊;不喜歡吃甜的,譬如越明時,就只分一點,參與為重。
姜婉的和別人儘管不一樣,但她卻神奇地能知道別人的喜怒哀樂、自己也能體會到正常的喜怒哀樂。
他沒姜婉那麼厲害。
越明時正垂著眼看蛋糕頂上的小餅乾出神,姜與岸突然悄悄湊過來:“喝醉了?”
越明時:“……”什麼時候沾過酒。
“婉婉,他喝醉了。”姜與遙肯定地舉手舉報,“反應遲鈍,這是酒精麻痺身體的表現之一!”
桌上的人頓時都將目光放到了越明時身上。
越明時看自己面前的杯子——他甚至不像同齡人一樣愛喝碳酸飲料,是會在這種聚會時面前放一杯現榨橙汁或者白水的異類。
譬如此時,越明時面前的就是礦泉水。
水和白酒的區別,越明時又怎麼可能喝不出來。
姜與岸一本正經,大聲控訴:“婉婉,他未成年飲酒!”
越明時:“……”
晏有山半閉著眼背:“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七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菸、飲酒……”
越明時:“……”
姜與遙驚恐道:“我不要坐牢!我還要打比賽呢!!”
越明時聽了三句發瘋,終於確定這群人都喝醉了。
他抬頭一看,姜父認真地把買蛋糕送的天使頭飾戴到姜與遙的頭上去,而薑母則嘿嘿笑著給姜與岸扎一根沖天小辮。
而全程喝著牛奶的姜婉正一手拿叉子吃蛋糕,另一手拿著手機津津有味地拍攝著眾人發酒瘋的現場。
越明時開始覺得頭疼了。
“我可沒沾,”姜婉說,“只有下午吃了一點酒心巧克力。”
“這一桌就沒有一個酒量好的嗎。”越明時說。
地上的一箱酒,甚至才空了一半,這群人就醉成這樣了。
——那還是一箱!果味!雞尾酒!!
姜婉留下在場諸位成年人的黑歷史,轉手就發到了家人群裡。
越明時手機一響,但他完全沒有看手機的心思。
從自從小時候被姜婉撿到、被她帶回家,越明時就決心要保護好她。
他發誓絕不會和越萬霖一樣當一個半吊子的保護者。
因此,萬事只要姜婉覺得好,越明時就覺得好。
所有的事情都以“姜婉喜歡”為唯一的前提和標準來執行,萬事就都會變得很容易。
十幾年下來,越明時早已習慣於此。
所以,十八歲的姜婉說自己沒有特別的生日願望,想吃酒心巧克力,越明時就拿出手機搜尋附近哪裡有酒心巧克力賣。
……如果心中覺得不舒服,那也只是他自己的感知和正常人不同。
因為正常人不會在覺得“幸福”的時候感覺到“痛苦”。
“下週我答辯完,回泉外看看?”姜婉問。
越明時一轉眼,發現姜婉正戴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