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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所能知道的情況是:四年十月,宗人府議奏&ot;莊親王允祿(雍正之弟,乾隆之叔)與弘皙、弘昇、弘昌、弘■等結黨營私,往來詭秘&ot;,請將莊親王允祿及弘哲、弘昇俱革去王爵、永遠圈禁,餘人亦都革爵。乾隆說:此事&ot;朕上年即已聞之&ot;,並認為允祿庸材,不足成事,唯弘皙乃康熙廢太子胤礽之子,父子皆曾圈禁,現仍不知悔改,&ot;行止不端,浮躁乖張,於朕前毫無敬謹之意,惟以諂媚莊親王為事,且胸中自以為舊日東宮之嫡子,居心甚不可問!&ot;遂加監管,不許出城。到十二月,又經人首告弘皙與安泰交結,聽信邪術(好像是跳神、扶乩之類),竟詢問&ot;祖師&ot;以下列問題:&ot;準噶爾(蒙古)能否到京?&ot;&ot;天下太平與否?&ot;&ot;皇上壽算如何?&ot;&ot;將來我還升騰與否?&ot;這顯然是&ot;心懷異志&ot;&ot;大逆不道&ot;。稍後的&ot;上諭&ot;又露出這樣事實:&ot;從前阿其那、塞思黑,居心大逆,干犯國法,然尚未如弘皙之擅敢仿照國制設立會計、掌儀等司:是弘皙罪惡較之阿其那輩尤為重大!&ot;這就說明,弘皙竟然設立了自己的&ot;內務府&ot;了,儼然是&ot;小規模&ot;的宮廷,完全準備&ot;登極&ot;了!(註:這事件,規模蓋極大,而官文書諱之,不敢詳載,只以數語帶過,是以特為簡晦,檔案亦似經銷毀。按會計司、掌儀司等名目,皆內務府所有;內務府共分七司,規模製度,猶如政府六部,具體而微。)
根據當時人的記載,到乾隆五年,莊親王之子乘皇帝秋獵外出的機會,竟有&ot;密謀&ot;,因為乾隆出巡警戒不是極端嚴密。這大約就是要行刺的計劃了。(註:見《永憲錄》卷四。
此案結果,弘皙&ot;從寬&ot;免死,&ot;見(現)於東果園(景山)永遠圈禁,是亦與身死無異。&ot;這話不假,不過當時的殘忍高牆圈禁制度,實在比快些死了還要受罪。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案子,中間就是交給平郡王福彭和公(爵)訥親二人審訊的,而最後階段,卻改由康親王和巴爾圖等議奏,不再提平郡王之名;尤其令人疑惑的,前此活動頻繁、已然得以參預議政的福彭,從此就很難再見名字(例如乾隆六年三月於鄂善一案,&ot;著和親王、怡親王,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徐本,尚書訥親、來保,秉公查審&ot;,列舉諸預政大臣名字,其中就獨獨不見平郡王了);直到乾隆六年十二月,寬免了允祿和弘■二人的責罰,轉年十二月,仲永檀(即前此參劾鄂善貪賄的)案內,這才又見到&ot;著莊親王、履親王、和親王、平郡王,大學士張廷玉、徐本,尚書訥親、來保、哈達哈,審明具奏&ot;之文。
以上的跡象,說明瞭平郡王在這個事件中惹了亂子、擔了幹係,從乾隆四年冬天到七年冬天,三年之間,銷聲匿跡,雖然史無明文,其為受到責譴可以推見。這種案件實際上都要牽涉極廣,親戚、僕奴、黨羽,都在窮治之列。曹雪芹家大約就是直接或間接地被捲入了這一漩渦之中。此事發作的前一年,傅鼐已經因為誤舉參領明山、失察家人兩事,落職入獄,病卒於家。此事發作的後一年,被廢的老平郡王訥爾蘇亦卒。這不但是我上文所說的&ot;六親同運&ot;的又一次再演,而且當時人所評議於傅鼐的&ot;寬於接下太雜&ot;,正可作他&ot;失察家人&ot;、因此沾帶了當時的朋黨政治幹係的好註腳。無獨有偶的是,平郡王福彭也恰巧在弘皙案事發審治的同一天,曾因失察他自己的包衣大(管家頭兒)、披甲人等外出生事而自請議處(這件事在清代內閣&ot;別樣檔&ot;正是在弘皙案的下面緊接記錄的)。像曹家這種身份的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