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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超出一般人之上,成為絕技獨門,大師巨匠。--曹雪芹正是其中的一個代表。 推其原因,不外如下。他們在&ot;方以群分、物以類聚&ot;的社會風氣之下,自幼耳濡目染,久受薰陶,對於那些&ot;行(háng)道&ot;就格外接近;寄生階級、剝削生活又使他們不勞而獲、不作而食,得以專心致志地一意追求其所好之事,而他們的優越條件又能夠促成他們的偏工獨造、以達於窮工極巧的境地,(例如雖是一味食品、一件用具、一個蛐蛐罐,他們不作便罷,只要講求起來,勢必不到窮極精妙、出類拔萃不止,遠非一般人所能想像)--而這些,也有時是那個社會裡使封建階級的文藝天才獲得充分成長的一種土壤。所以直到清末,起初&ot;玩票&ot;、末後為生活之計而&ot;下海&ot;的戲劇、曲藝和其他技藝界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材,旗人佔去一個很大的比例數,絕不是偶然的。 曹雪芹的放浪生活以及他的多材多藝,就是上面所述的那種八旗社會風氣的直接產物。 但是旗人封建家庭是最講究&ot;禮法&ot;和&ot;家教&ot;的,儘管無數放浪子弟正是由那種家庭&ot;培養&ot;出來的,他們教管子弟卻是極其嚴厲,正所謂&ot;那邊老爺也是天天打&ot;&ot;說聲急了,什麼管兒子,竟是審賊!&ot;,而當放浪子弟的&ot;不肖&ot;行徑一旦和一定的思想內容聯在一起,這便發生出封建勢力和反抗力量之間的鬥爭的意義。曹雪芹無疑是這種事件中的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 封建統治者自然也不會不注意到這樣的事情,他們對放浪子弟的認識可以從下面一個事例獲得訊息。在曹雪芹時代,八旗人丁屢有逃亡現象,包括幼丁在內。這逃亡一途,實際也就是旗丁旗奴向他們的主子進行消極反抗的一種形式。乾隆二十八年,正是曹雪芹逝世的那一年裡,定出旗人逃亡治罪的條例;三十一年,又定出八旗迷失幼丁的處理條例。後者規定:十五歲以下的,查緝認領,不更治罪;十五歲以上的,照逃人辦理;其在十五歲以前失迷而十五歲以後始行投還的,要查明&ot;其失迷之時如系素好遊蕩、不肖成性者,亦照逃人例辦理;如系愚蒙幼稚、本無惡習者,奏明請旨&ot;。這一條文,很具體地反映出當時一部分八旗青年子弟的&ot;遊蕩&ot;&ot;不肖&ot;的深層的意義以及統治者對他們的看法和注意。 那麼,曹雪芹的放浪行為,畢竟都是怎麼樣子的?我們在幾乎無所知的悵惘心情中,無意中獲得了一點滴情況。這儘管使人越發有&ot;滄海遺珠&ot;之感,但總還是&ot;不幸中之大幸&ot;。有一則《紅樓夢》舊本批語,記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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