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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的事務,和刑、政等國家大事分清了,不能不說是一件好事,有它的改進性和可取之點;但它也還是由太監製那裡承襲來了一些&ot;流風餘韻&ot;,例如一些重要稅收,像鹽政、織造、窯、礦等項,仍舊要由作為太監之&ot;後身&ot;的內務府人員來全部掌握或部分幹預。 由上所述,就可見內務府包衣人是一種身份極為特殊的清代封建社會的畸形產物--也是滿洲早期比較原始性階段的社會的遺蹟。內府包衣,在最高統治集團之內,是被壓迫、被剝削的受害者,而在那集團之&ot;外&ot;,卻又是進行壓迫、剝削的害人者;一方面,他們的身份至微極賤,而另一方面又&ot;呼吸通帝座&ot;,反而可以比別種人更容易地升官發財、假權作勢,他們的&ot;富貴榮華&ot;,實際享受,比之一般大官巨卿,有時並無遜色。
曹雪芹的家世,就正是如此。我們上面所謂曹雪芹的&ot;特殊身份&ot;,就是指這點而說的。 要講曹雪芹的一切,不由這裡說起,就無法講下去;這是決定曹雪芹的特殊生活經歷的第一層關鍵。同時也可以弄清楚,有些人說曹雪芹家是&ot;權要&ot;、是&ot;豪門貴族&ot;,那實在是一種並不十分正確而很易滋生誤會的提法。我想,如果稍為瞭解清代康、雍、乾時期的真正權要豪門,如明珠、隆科多、傅恆等人家的情形畢竟何似,就不會把曹家提到這一行列中去,同時也正好說明:《紅樓夢》裡所反映的賈、史、王、薛等(有些評論家習慣稱之為&ot;四大家族&ot;&ot;貴族&ot;,其實是不對頭的),都是些屬於什麼等級、地位的人家,在清代史上也是一清二楚,不會有發生錯覺之餘地的。
五 誕 生
雍正二年,歲在甲辰(1724),四、五月之間的一天,江寧織造曹頫家裡,傳出喜訊,全家稱賀:夫人生下一位麟兒,這就是後來人稱雪芹公子的《紅樓夢》作者,也是我們中華民族的驕傲,世界文學之林中的第一流的小說家。
曹頫自從康熙五十四年(1715)三月初六日繼其父、兄曹寅、曹顒到任為江寧織造,那時不過是一個&ot;黃口無知&ot;的孩子,到此已是第十個年頭了,逐漸長大成人,婚娶已畢。曹家幾輩以來,人丁不旺,壽亦不永,每每單傳,或二子存一,始祖世選,似無兄弟,生子一人,是為振彥,振彥生爾正、爾玉,後改單名為鼎、璽(註:四十年代草創《紅樓夢新證》,曾見一文,引述東北父老傳說,曹家上世有兄弟二人,爾正、爾玉,爾正為長門,爾玉是二門。此點印象最清晰。不料落筆屬稿時,因引用了奉寬的《蘭墅文存與石頭記》(它正好也談到曹家上世的事),一時疏失,便將上述的另一文誤混為一,而未能分引二文。這個疏失一直沿襲到《新證》增訂本,也未發現。後經讀者指出,而隔時太久,我已追憶不起那篇文章的題目了。當時我還是一個年青的學生,初習治學之業,是不會懂得世上還有&ot;偽造史料&ot;的事情的。),璽生寅、宣,而宣早卒,寅生顒,顒又少亡,一家人眼看即歸散亡,頫實宣生,康熙帝為了挽救他家的頹運,特命頫為寅子,承嗣繼職。曹寅在日,早就作詩嘆息&ot;零丁摧亞子,孤弱例寒門&ot;了。所以為了後嗣的得立,顒、頫成婚必然都很早,這是封建時代的慣例。曹頫在雍正二年正月的奏摺中已有&ot;妻孥&ot;之語,似乎已然生了一個孩子。如果&ot;孥&ot;字不是泛用而確指男孩,那麼雪芹應當排行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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