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第2/2頁)
吳廷金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辦案人員展開了緊張的摸底排查工作。
在王的住處附近調查時,王的鄰居陳&tis;&tis;說:&ldo;5月1日晚上九時,聽見有人敲門,出去一看,是董&tis;&tis;。後來,王水才跟著董&tis;&tis;出去了。法醫推斷王水才是5月1日左右遇害的,董&tis;&tis;5月1日晚將王喚出,應是王生前的最後接觸者。今年3月,董&tis;&tis;曾給王水才介紹過物件,用過王的錢。於是:董&tis;&tis;被列入重大嫌疑物件。調查了董介紹給王的女人徐&tis;&tis;,調查了董做過臨時工的五個單位及來往單位十六人。董住在四樓,出入都要經過人家門口,不具備殺人分屍的條件。從董的來往關係中,也沒有發現可疑跡象,便將董予以否定。群眾也反映,董喚王出去的日期有偏差。懷疑並非沒有原因,但懷疑僅僅是懷疑,否定更有充分根據。否定是透過下述否定後件式充分條件假言推理得出結論的:如果是作案者,應有宜於殺人、分屍、包屍的室內環境;董&tis;&tis;沒有宜於殺人、分屍、包屍的室內環境;所以,董&tis;&tis;不是作案者。
王水才生前寫的控告書的底稿的發現,向辦案人員提出了另一個疑點。控告書敘述了這麼一件事:武漢溫度計廠工人楊&tis;&tis;為了把其妹的戶口從浙江遷回武漢,讓其妹和妹夫胡&tis;&tis;假離婚,然後介紹給王水才。辦了結婚手續,同居一年半並把楊妹的戶口遷回武漢後,楊妹即提出離婚並被批准。王水才在控告書中呼籲道:&ldo;他們騙走了我800多元錢,我要是死了,就是他們害死的。請政府為我申冤!&rdo;專案組對這個問題當然不能置之不理。但經過仔細調查後,發現二楊無作案時間。胡&tis;&tis;發案時不在武漢,遂亦予以否定。這也是一個懷疑並非沒有理由,但否定更有充足理由。這裡包含一個第一格三段論:凡沒有作案時間的人肯定不是作案者;二楊和胡是沒有作案時間的人;所以,二楊和胡肯定不是作案者。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