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末日,生命為誰而活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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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閉上眼睛,感覺世界不存在的時候,我們便覺得人生毫無意義。當我們睜眼看世界的時候,這世界雖然有許多我們看不慣的地方,卻還有很多我們依戀、喜歡、想留住的東西。
山川、河流、陽光、微笑,都有她的美和溫柔,讓人不忍離開。這世間或許有很多陰暗,但並不影響陽光的照耀。活著,或者說存在,到底是為了享受陽光雨露的滋養,還是為了在陰暗中自怨自艾。
人,從何而來,又歸於何處?人,生存的目的又是什麼?或許沒有人明白,或許只是懵懵懂懂地抓住一角。對於人生,對於存在,似乎每個人都是走一個過場,從“無”中來,又回到“無”中去。
那麼人活著到底是為了什麼?存在只是為了最終的“死亡”嗎?從生到死的過程,到底給自己留下了什麼?死亡一切歸“空”,不管做過什麼都沒有意義;存在一切來源“無”,存在只為延續“無”又有什麼意義?
有人會說,活著就是為了活著,存在就是為了存在而存在,沒有其它。你就是你,不是其它;存在就是存在,沒有其它。你的存在,不是為了外界的任何東西,只是因為你存在,所以才存在。
但是,存在從何而來?來自於原本不存在的“無”嗎?在你出生前,你是否存在?又是以什麼樣的形式存在?或者說你在世界未形成或者寂滅時就存在,只不過別人無法感知你的存在。
你未出生時,但你的父母可以感知你的存在,雖然不知道你具體樣子,但他們的意識當中,你是存在的,是逐漸長大的;在你死亡後,你的兒女可以感知你的存在,因為你的存在才有他們的存在。
如果存在的前提是感知,那麼當世界寂滅,所有感知是否消失。如果消失,那你是否就不存在;如果感知還在,那世界又是怎樣的形式,單純的意識嗎?當你還在感知中存在,你是否就真實存在?
有些人認為死亡就是存在的終結,不管是否存在感知中,但肉體消亡了,存在就不存在了。那從肉體的出現,到肉體的消亡,這個過程才是存在,而這個存在才是活著或者存在的真實,也才有意義!
不同的人對活著的目的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認為活著是為了自己,有些人認為活著是為了生命的延續,有些人認為活著是為了讓自己更美好,還有些人認為活著就是上天或者“神”無聊開的一個玩笑。3
大體來說,存在的方式有三種:一是“神”無聊的傑作,最終只不過是完成“神”虛無縹緲的玩笑;二是為他人或世界的更美好,不惜付出一生的所有或者有“輪迴”一次次奉獻;三是隻為自己的存在而與世界同存。
然而,我們雖然能看到很小一部分人,忍受不了生活的摧殘,選擇了在未到生命消亡時自動寂滅;更多看到的是,生命很少有頹廢,不管是對世界多麼失望,總會有生存下去的意志。
為了權力,有人不惜與天下為敵;為了美貌,有人不惜折磨自己;為了世界的美好,有人可以捨棄利益;為了生命的延續,有人可以放棄自己。人並非為了最終的“死亡”而活著,活著本身就是願意。
存在本身就是存在,不管是今在(時下正存在),還是他在(他人眼中的存在)。如果存在源自於感知,需要依託感知而存在;那麼存在的延續,是否需要依託存在而存在。
存在是當下,即今在來自於上一級的存在的延續而存在;今在的延續又是下一級的存在的源頭。如此的話,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存在的延續。就如子女是父母生命的延續,而父母又是其父母生命的延續。
活著或者說存在,就是為了生命的延續或者存在的延續而存在下去,那當世界寂滅、生命消亡,活著或者存在是否就不在?還是以另一種形式存在?如此說來,活著是為誰而活?就是下一個活著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