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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二十五秋陽高照;消失了近半月的畢斯突然浮出水面。
閔安正在校場裡站馬樁;李培南示意厲群朝他腳上加兩個沙袋,一名通訊兵找過來,向李培南稟告:“已經找到畢大人了,在城外的亂墳崗。”
閔安一聽這話;一頭從木頭樁子上栽了下來。老東家畢斯待他雖說不上優渥,但也有兩三年的知遇之恩;現在聽到東家不明不白地被撂在亂墳崗裡,怎能不讓他心急。他爬起身,顧不上拍去衣袍上的沙土;對李培南說了句“公子容我去看看”;就跑出了校場大門。
李培南在行館裡等了十多天;就是在等一個結果,至於當事人的死活,他原本就不關心。看到閔安心急火燎地跑出去,他考慮一下,還是轉頭吩咐厲群說:“跟過去,只要不壞事,儘可能幫他查出死因。”
厲群連忙追了上去。
亂墳崗在清泉縣東頭十里遠的地方,每隔一段日子,就有老役夫趕著驢車,將縣衙裡瘐斃的犯人或無家屬認領的受刑屍身拖到這裡埋掉,前不久橫死的要犯茅十三自然也在裡面。
亂墳崗除了陰溼氣重了些,偶爾飄飄鬼火,大小墳頭一直都很平靜,不遠處的山坡還開出了一面紫色的山花。今天的墳坡上,卻多了一道屍身,並非是老役夫拖來的,穿著又很富貴,所以老役夫很快就報了官。
清泉縣衙一連失了知縣、典史兩名官員,朝廷裡下派的新任知縣又未到達,因此主簿就代管著錢糧、民生治安。閔安趕到亂墳崗時,主簿已吩咐衙役們拉起了竹障阻擋外人靠近,並在屍首周邊撒好了石灰粉,將初期勘察事務準備妥當。
縣裡的仵作在先前的牢獄動亂中被射殺,編外又未招置人手,主簿看著地上攤著的屍身有點著急。回頭看見人群裡露出閔安一張焦急的臉,他連忙招手喚道:“小相公過來看看。”
閔安若是憑藉厲群的腰牌,完全可以走進這塊案發地。但他熟悉刑名律法學,知道案件牽引到自身決計沒有好處,因此只站在竹障外觀望。聽到主簿叫喚,他也不過去,只擺手說閒雜人不便靠近。
主簿說:“我本想請吳仁先生過來勘驗的,沒想到先生已經離開了本縣。小相公再推辭,畢大人的屍身就沒法安殮了,這也是小相公不願看到的吧?”
閔安考慮得謹慎,再三向主簿強調只能粗驗一遍屍身,且所說的結論不能作為呈堂的證據,推脫了責任得到了保證後,他才動手勘驗。
自走到竹障外看到墳坡上的跡象起,他就知道東家畢斯死得蹊蹺。且不說死亡的時期剛好卡在都察院再審案之前,單是看墳坡裡雜亂的光景,就讓他備感驚異。
東家畢斯側臥在一株斬斷的花樹下,衣袍整潔,沒有打鬥痕跡。致命傷是咽喉一記劍痕,兇手直戳進去,並未濺出多餘的血跡。畢斯牙關緊閉,臉色隱隱帶些青紫,不見磕出碰出的傷口,除此外,面板白中帶黃,四肢軟疲,外表症狀一切如常。
屍身旁邊有很多雜亂的足跡,野草被踩倒,倒向四方,已看不出是何人從哪個方向來,又走向了哪一方。足跡這一點線索斷了之後,另有一條拖曳的痕跡延伸到坡下去,壓得草尖倒生,就像是有人從花樹底爬下了坡,亦或是滾下坡一樣。
主簿自然看得出來這條明顯的痕跡,已派衙役走到斜坡下查巡。留在坡上的閔安專心勘驗畢斯屍身,試過身體未進服任何毒物後,他席地而跪拜了拜,解開畢斯衣袍,去檢視身底的屍斑。
“從屍斑出現的情況來看,畢大人應當死於今日凌晨。”閔安抬頭看到眼前的山花開得燦爛,又補上一句,“死在花開之時。”
主簿蹲□,指著屍身旁的花樹殘枝,問道:“四處的花兒都長得齊整,就這一棵被斬斷,小相公再看看,認得這棵花是什麼不?”
閔安早就看出花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