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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鎮的名字真的很怪。
明明這裡沒有一株桃樹。
十七歲的少年光著上身,褲管捲到了膝蓋上,站在不曾過膝的河岸淺灘,臉上有著幾點已經乾燥顯白的河泥;岸邊蹲著一個丫頭,扎著胡亂挽在一起的圓髻,下巴抵在膝蓋上,用著乾枯的樹枝,戲耍著腳邊運送食物的蟻隊。
“明年開春,不管他人如何說,我已經決定要從城裡集市運回來幾株桃樹,哪也不種,就栽在桃花鎮的界牌旁邊。”
少年貓著腰,兩顆眼珠死死盯著清澈的灘底,嘴裡還不忘說著,也不知道是說給自己聽還是說給岸邊的丫頭聽。
“仙朝哥,這話你去年這個時候就曾說過。我還跟娘說過,今年開春就能在桃花鎮看見桃花了。”
少年看著一條肥魚遊過,一頭撲進河裡,好半晌冒出個頭來,一臉失落地走到丫頭的身前,清洗著手上的河泥。
有些許無奈的口氣,道。
“我本是那樣打算的,你也知道,桃花鎮的界牌就是我能踏足的最遠之地。四娘總是盯著我,生怕我半夜貓起來逃離了她的視線。”
丫頭抬頭看著少年,凌亂的青絲灑在額前,卻沒有擋住她那雙好似清潭琥珀般漂亮的眸子。
少年被看的好像揭露了心思,嘿嘿笑著抓了抓後腦勺,補充道:“今年不一樣了,四娘那天酒醉了,無意間自語時,我聽得清楚。等到入冬,她要去一趟清涼山,雖然我不知道這山在哪,但我聽得出,她這一走,起碼沒有好幾月是回不來桃花鎮的。”
少年捧了一把河水洗去臉上的河泥,清爽地大呼了一口氣。
“所以,四娘只要前腳離開,我就是那脫韁的野馬,山高皇帝遠,她可就束縛不得我嘍!”
丫頭嗯了一聲,緩緩起身,看著之前那一隊蟻群好像突然換了目標,朝著一旁少年的衣服爬去。丫頭一腳踩在蟻群上面,不忘摩擦了幾腳,將少年的衣服鞋子抱在懷裡,才說道:“仙朝哥,如果你去城裡記得偷偷帶上我。人家都說,四旻城裡有最漂亮的胭脂。女孩子只要抹上一點,就能夠要心上人丟了魂的歡喜上。”
少年哈哈笑著,清洗著腳上的河泥,道:“丫頭,你才十六歲啊!可別想著把自己嫁出去了!我倒不覺得擦了胭脂好看,好端端的面孔,像是山裡猴子屁股一樣,哪裡稱得上美了?”
丫頭瞥了少年一眼,輕聲道:“那是鎮裡那些姐姐總說,男人是歡喜這樣的。”
少年撇了撇嘴道:“我也是男人,可我就是不喜歡。”
夏末的風很舒服。
尤其是傍晚河邊的風,帶著岸邊青草的香氣,帶著河水淡淡的清涼。
少年看著西垂的夕陽,有些不捨地道:“只是可惜,忙活了一下午,連個螃蟹都沒有捉到。丫頭,我們該回去了!”
桃花鎮背靠著北雁山。
這山貫穿了大半個大酈王朝。
每年夏末入秋的時候,北雁山的氣候就變得潮溼起來,綿綿不斷的秋雨,能從夏末下到秋末。
到時,那不曾過膝的河水也會漲到一人多深。
可那秋雨。
整日裡淅淅瀝瀝地,少年時常覺得這桃花鎮就好像鎮裡去年新死了丈夫的劉寡婦,嚶嚶悽悽,說不上煩躁,確是拉扯得人心不爽。
二人回到桃花鎮的時候,天空已經點綴了幾點星光。
丫頭看著少年漸行漸遠的背影,直到看不見了,才轉身進了自己家的院子。
丫頭剛一進門,一個婦人在院中的大樹下便開口問道:“今日殿下可曾犯病?”
“沒有,牧先生給他尋來的龍根草應是起了作用,這幾日我見他的精神好了許多。”
婦人道:“就快入秋,每每這個季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