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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犯:李進東
出生日期:1970年
籍貫:河北省邯鄲市邯鄲縣戶村鄉
犯罪行為: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盜竊罪
放眼整個北方地區,河北省的民風相對比較淳樸,大案並不是特別多,李進東的案子曾被稱為河北省第一大案,在刑偵電視劇《燕趙刑警》中,有兩集講到了這個案子,足以說明此案在當年的分量。
李進東在不到五個月的時間裡,殺死十一人,這中間還因為過年,休息了兩個月,瘋狂程度可見一斑。
李進東的作案方式,跟本書之前寫過的錢永昌和李枝勇一樣,都是在旅館裡作案,殺掉同屋的旅客,再進行搶劫。
不同的是錢永昌用的是錘子,李枝勇玩的的電擊,而李進東選擇的的作案工具是斧子。
對於李進東案子中的一些細節,檔案中的資訊並不完善,最主要的一個原因是他落網後極度不配合,完全就是一副無賴的狀態,另外就是此案在當年偵破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失誤,導致部分細節的真實性有待商榷。
李進東這個人性格比較外向,熱情奔放,頭腦靈活,而且油嘴滑舌,特別能說會道,但是脾氣卻非常暴躁。
這個特點讓李進東養成了一種特有的處事方式,和別人交流總是樂呵呵的,但是如果誰惹到了他,這小子直接就會動手。
雖然李進東算不上是窮兇極惡的大混子,但是在村裡的其他人眼裡,也不算是老實本分的人,大家對他的印象就是愛耍小聰明,愛佔小便宜。
李進東有個愛好,就是去地攤找一些奇奇怪怪的書回來看,尤其是對古今中外的這種詐術十分感興趣。
他總幻想著自己就是主人公,認為想要發財的話,就必須乾點和別人不一樣的事才行,結果沒多久就搞砸了。
1993年的時候,李進東因為敲詐勒索罪,被邯鄲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結果李進東進去之後,監獄這個大學,讓他長了很多見識,再加上他能說會道的,很快就認識了不少人,大家相處的也都不錯,都有人把他當兄弟處了。
其中有一個叫王建勳的小子,之前因為多次搶劫,而且數額比較大,被判處了死刑。
王建勳放心不下自己的老婆孩子,思來想去,覺得唯一能指望的人就是李進東了,於是就在被槍斃之前,找到了李進東。
王建勳告訴李進東:“兄弟,你很快就能出去了,記得有空去我家看一眼,我老婆孩子要是有什麼困難,你就儘量幫一把,咱們兄弟一場,下輩子我再報答你。”
李進東馬上拍著胸脯保證:“兄弟,放心吧,你一路走好,這事我一定幫你辦了。”
1994年2月份,李進東被放了出來,但是他對於王建勳交代的事情,早就忘到了腦後,你老婆孩子過的怎麼樣,反正和自己也沒有半毛錢關係,我自己都不知道下一頓飯在哪吃呢,那還有空管你那些破事。
李進東出來之後,就得想辦法賺錢了,他的計劃是下海經商,做生意賺大錢,因為他在監獄裡學了不少歪門邪道,那些發財的勵志故事也聽了不少,思來想去,他決定先去銀行貸款,有了本錢之後,就出去當倒爺。
之所以選擇這條路,是因為當時這個路子即賺錢,看起來又體面,而且這件事符合他的性格特點,他這油嘴滑舌的口才,不幹銷售都浪費了。
打定主意之後,李進東馬上開幹,不過他這時候想起來王建勳的老婆孩子了,趕緊跑過去一頓忽悠,一頓花言巧語之後,把對方的房產證和身份證都騙到了手裡,之後拿著這些東西,到銀行貸了十萬塊錢出來。
手裡有了錢之後,李進東開始做生意了,從邯鄲往上海倒賣鋼材,他的做法很簡單,先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