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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錦程收住胡思亂想,
“回大人,小人楓林鎮西留村沈錦程。”
據沈錦程的瞭解,縣令正七品,要進士出身才能擔任。
這縣令大人看著才二十出頭,這麼年輕的進士前途無量,怎麼會被打發來做縣官。
她是得罪人了嗎……
或許對她印象不錯,縣令的聲音柔和些許,
“狀告何事?”
沈錦程將狀紙上的事又複述了一遍,
還好來之前她文字整理了一遍,不然現在口頭臨時說免不了磕巴,顛三倒四,給人留下壞印象。
公堂之上,清雋女子娓娓道來,
她語調不急不緩,聲音悅耳,句句是重點,並不囉嗦。
見她風姿不俗,張安仁惜才之心隱動。
從剛才升堂時她就在默默觀察此人,
她雖跪著,但身子挺的筆直,絲毫不見卑賤之態。
另執仗恐嚇之時,她連動都沒動一下。
張安仁在公堂上見過太多普通老百姓被嚇的發抖的情景,
就算是一些富貴人家,照樣也不免俗。
張安仁看著這書生自己寫的狀紙,語氣公事公辦,“你的冤情本官自會明查。”
“若有半點謊言,牢獄裡的刑具可不是吃素的。”
沈錦程惶恐埋頭,
“回大人,小民絕無半點虛言。”
雖然面上嚴厲,但是張安仁心底卻對堂下書生有些好感,甚至一度動了想收她為學生的念頭。
這人字跡秀麗,與珍本書籍刊刻的名家樣字有的一比,甚至更勝。而且狀紙風格不似酸儒囉嗦,愛引經據典。
不過寥寥幾十字,一眼掃去就能知曉事情來龍去脈,是她喜歡的風格。
最主要的是,
張安仁覺得此人閤眼緣。
又問了幾句,見她進退得宜,更有偶遇珍寶的妙趣。
她現在已被貶逐,如果從微末處培養起自己的人,豈不是更好用?
但張安仁低頭翻過沈錦程的戶籍之後,心裡的念頭已經打消。
已經婚配不說,6歲就入了夫家的籍,原來是贅媳!
再次看向堂下之人,張安仁剛才覺得驚豔,現在又覺得興趣索然,
她雖有惜才之心,但是也不必如此自降身份。
公事公辦吧。
堂下沈錦程不知道自己錯過了怎樣一步登天的機遇。
她腦子裡迷迷糊糊,跟喝醉的似的。
那會覺得這公堂陰森可怕,現在又因為這皎皎如月的知縣大人而感到如沐春風。
在差役的指示下,
沈錦程又寫了幾行字,按了紅手指來提交證據。
她想著一般是寫自己的名字就行了,但是這縣令大人讓她謄了一首長詩,足足十六行。
因為想表現自己,沈錦程寫的格外用心,
她自覺能一鳴驚人,但是不知為何縣令看到之後反而嘆息一聲,似乎對她不滿意。
沈錦程驀的有些緊張,
難道是她抄錯了?還是字太醜?
沒糾結幾下,上座的大人對這件小事就失去了興趣,只把沈錦程丟給了衙役們審理取證。
等沈錦程可以走的時候,天邊已經泛紅。
今天受的衝擊太大,她腳下發虛,魂不守舍。
被差役領著走到了大門口,
透過大門,沈錦程回頭張望裡邊那片巍峨的建築。
她什麼時候才能住進這種地方?什麼時候才能見官不跪?
說到跪,沈錦程腦裡又回想起那雙眼尾上翹的丹鳳眼,
又想到那人通身的氣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