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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探推理] 《克萊因壺》作者:[日]岡嶋二人【完結】

內容簡介

你敢肯定,自己真的生活在現實世界嗎?

一家神秘公司以兩百萬買下上杉彰彥為電玩徵文寫的故事,做為新開發的遊戲「kle 2」原案。彰彥受邀擔任測試員,體驗能夠完美模擬觸覺、嗅覺、聽覺、味 覺的最新科技,為逼真的虛擬實境讚嘆不已。

然而,怪事接連發生。先是測試過程中不斷聽見有人要他「快逃」,不久,素有好感的另一名測試員梨紗便突然辭職不知去向。彰彥不禁懷疑起這項研發計畫的目的。

此時,一名自稱梨紗友人的女子出現,彰彥決定與她一同追尋真相。豈料,兩人的記憶總是對不上,且對方老是怪彰彥撒謊……

著作權使用契約書

著作權持有人上杉彰彥(以下稱甲方)與epsilon project c(伊普西隆研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就《大腦病變》之著作權使用,簽訂以下契約。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自本契約簽訂日起五年內,以前述作品為遊戲裝置&ldo;kle-2(名稱暫定)&rdo;之軟體原作,於全國各遊樂場所從事營利販售行為。

第二條 甲方同意乙方依本契約明定之遊戲軟體及裝置實際需要,沿用前述作品製作各種宣傳範本並使用之。

第三條 乙方應於本契約簽訂日起一個月內支付日幣兩百萬圓整(含稅)予甲方,做為前兩項之著作權使用費。

第四條 本契約簽訂日起五年內,甲方不得自行或委由乙方之外的第三人,針對前述作品以遊戲、電影、電視節目、廣播節目、出版物等平臺進行二次創作。

第五條 甲方或乙方若有違約情事,他方得逕行解除本契約,若因此蒙受損失,得要求賠償。

第六條 第一條約定期間屆滿後,乙方若欲繼續使用前述作品,須先獲甲方書面同意,著作權使用費由甲方與乙方另行協議訂定。

第七條 本契約明定事項若有未盡詳細之處,由甲乙雙方本於誠信原則協議解決之。

本契約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章後各保留一份。

一九九一年二月十日

甲方 東京都世田谷區新町四之十二之七 福澤莊八號室

上杉彰彥

乙方 神奈川縣川崎市高津區溝口二〇一五 伊普西隆研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笹森貴美子

第1章

這是我與伊普西隆公司簽的契約。雖然不確定這玩意有多大效力,我仍決定貼在筆記本的第一頁上。

若有人懷疑契約的真實性,大可謹慎撕下,拿去科學鑑定,應該能發現不少證據。

舉例來說,我的簽名下方約二&iddot;五公分處有一小塊不明顯的汙點,那其實是我左手食指的部分指紋。當初簽名之前,我拿鋼筆在旁邊的報紙空白處試寫幾個字,不小心沾上墨水,於是弄髒了契約。準備蓋章時我注意到這汙點,原打算重簽一張,但對方說沒關係,我也就作罷。

契約上除了我的指紋外,至少還可鑑定出兩個人的指紋。當然,前提是這些指紋沒隨時間消失。

第一個人名叫梶谷孝行,是伊普西隆公司的營業企畫部長,契約就是他帶來的。

&ldo;請在這裡簽名,下面蓋章,然後把兩份契約疊在一起,蓋上騎縫章。&rdo;

他當時說著,邊指出必須填寫或簽章的位置,所以契約上肯定有不少他的指紋。

另一個人則是我的姊夫敷島映一。作品即將製作成遊戲,對我而言可是天大的喜事,自然想炫耀一番。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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