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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傷害。
程運硬挺了這一腳,左手猛一使力,拽著手中的匕首往下一拉,剛剛出腿的混混站立不穩,身體不由自主被拉的下來,鋼刀一閃,就從他的右肩處剁進。
一招得手,程運連連揮刀。
就像是在剁生豬肉,西瓜刀連砍四下,手中的匕首已經毫無力道了,任由他輕輕一扥,控在手中。
就在這時,王奉眼角劃過一絲閃光,心中一驚,想要再躲就來不及了,一把rì式長刀已經臨近他的右側後腦,凜冽的涼風直襲而來。
“啊!”程運倒吸一口涼氣,不由得一叫,似乎已經看到自己腦袋開花的情景,一股死亡的yīn影籠上心頭。
乓!乓!
兩聲槍響,原本砍向程運腦袋的長刀擦著頭皮而過,帶走了一塊頭髮和頭皮,劃出了一絲血腥。
程運喘著粗氣平復心中的恐懼和刺激,剛剛不到一分鐘的時間,連戰數人,對他來說是件很刺激也很耗體力的事情,更加上最後的一驚,尿都要嚇出來了,渾身的冷汗直冒。
側眼一看,原來剛才要砍他的正是花廟街的古惑仔頭目李德,卻被小馬兩槍撂倒,一槍打在心臟上,一槍打在刀上,改變了刀的軌跡。
“好險!”程運心中暗道,抬頭給了小馬一個蒼白的微笑。
小馬此時正學著牛仔的樣子,吹了吹槍管,傲然一笑,對於王奉的表現也挺滿意。而後舉著手槍,對準了剩下的三人,包廂裡一共就這麼些人,死了幾個,倒了幾個,還能站著的就剩三個,這三個人卻是坐的最靠裡,需要繞過茶几才能出來,是以上的最慢的三個人。
看到手槍,三個人手中的刀子僵硬在了空中,身體一動不敢動,生怕這個生猛的瘸子也給他們來上一槍。
“現在可以談談了,我叫小馬,道上的朋友都叫我小馬哥。”
“啊?小馬哥?你就是傳說中的小馬哥?”
“這條街我要了,有意見嗎?”雖然是詢問,可是看著面前明晃晃的手槍,誰敢拒絕。
“小……小……小馬哥,我們以後就跟您混了,以後你就是我們的老大!”
……
其實早點拿出手槍,根本不要打就可以談,不過那樣一來不論如何,都會留下隱患。小馬和程運可是來搶地盤的,就算在手槍的逼迫下暫時妥協,李德也會引出不少事情。
可是一旦收了他們,在李德真的鬧事之前,還不能幹掉他,因為這樣一來,以後誰還敢跟小馬呀,一提就說:“跟你們幹嘛,讓你們幹掉呀。”無論是對名聲還是對發展都很不利。
因此,倒不如藉著搶地盤的機會,先聲奪人,直接幹掉李德,既然要殺人,就不在乎多砍幾個,也算是立威,這樣一來,接受地盤和小弟,不愁他們不服。
事情就是這樣,沒用三天,小馬就成功地接收了花廟街的地盤,成為了這裡的老大,並且召集了一些馬仔,作為手下小弟,將整條街管起來,沒事收收保護費,看看場子,也能有不少的收入。
當rì,小馬和程運確定了要幹一票的意思之後,小馬就開始訓練程運,別看現在小馬槍法驚人,出道之後的很多年也是靠著一把砍刀闖出來的名堂,身手很好。
江湖打殺,不同於比武較量,他們的身手也與武功不盡相同。雖然不講究套路和招式,卻一樣要看速度、力量、敏捷、反應,缺一不可,想要在無數的砍殺中笑道最後,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下手要狠,專挑要害;出手要快,快一步則生死立斷;反應要快,審時度勢,就地取材,隨機應變;力量要足,砍到人就要有效果,輕輕一刮屁用沒有,要能一刀重傷甚至一刀致命才行;最後就是身體要好,要抗揍,也要有小強一樣的生命力,就算是身受重傷,依然能拼能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