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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三天,沒了耐性的羅縣令,開始派人對張瑾義嚴刑拷打。
張瑾義還是不同意。
羅縣令只得下令,每天只給張瑾義水喝,不給食物。
在他的想象中,張瑾義應該會被餓的渾身無力,老實配合。
可過了五日,讓羅縣令暴怒的事發生了。
張瑾義不僅精神抖擻,居然還胖了一點。
一番詢問,所有獄卒的回答一模一樣——我不知道怎麼回事,有可能張瑾義是天生的肥胖者?
你特麼的光喝水也給我胖一個試試。
羅縣令明白了,自己不僅失掉了人心,手下們更是被銀錢攻破了。
又過了幾日,眼見都關了張瑾義半個多月,李暮雨說好半個月就回來,卻了無音訊,羅縣令都要被貪慾逼瘋了。
做出了最瘋狂的決定,張貼告示:三日後,在菜市場,將本縣惡霸張瑾義斬首——有三天的傳播時間,他相信,李暮雨肯定能收到這訊息,也定會回來自投羅網。
羅縣令心裡清楚,他這是為了那巨大的利益,賭上了一切。
只因這是他臨時決定,並沒有上報,這可是當官者大忌。
一旦被坐實,最輕的處罰是罷官者被殺頭,全家流放。
但也可事後自辯:為了抓捕逃犯而設的一計。
就看李暮雨上不上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