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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災難那天之前解決這個麻煩。
她最想做的就是擺脫這個家,第一個念頭就是逃跑!
前世對她來說逃跑是不可能的,長這麼大,除了鎮上和姥姥家就沒去過別地,縣城在哪裡都不知道,更別說走路坐車吃飯住店。
這一世倒是可能,別說去縣城,去天涯海角她也絕對不怕。
最要緊的是‐‐沒有錢!
祝家現在很窮,唯一的一點錢祝媽媽收得跟命根子一樣,誰也別想碰一下,她想偷錢都沒得偷。
她總不能偷家裡豬和糧食去賣吧,也沒人敢收她的。
就算她逃出去現在都沒人收留她,親朋家去了就會被送回來,別人就算好心收留都會被指責拐帶孩子。更何況都覺得嫁給常三春是好事一樁,那是一個又俊又能幹的青年!哪裡管他在外面是不是混混、打架砍人?反正兔子不砍窩邊草就行!他在村裡也是一個戲精!
逃跑不行有什麼方法可以制止這場換親。
讓大伯家打消念頭?
不現實,大伯兩口子把那個瘸腿兒看得比命根子還重要,那可是讓他們有香火傳遞的憑仗,再也不用自怨自艾抬不起頭來。那傻子在大馬路上劫路,看著雌性就猥/褻,大伯兩口子還說男人就這樣呢!
讓爸媽拒絕大伯?
那更不可能,祝爸爸從小對大伯那是言聽計從,大伯說話比爺爺奶奶說話還好使,祝爸爸對大哥簡直就是那種愚孝子。大伯家沒兒子那陣子,他比誰都著急,生怕大哥家絕了後,一個勁地表示要生個兒子給大哥,讓大哥不要著急。結果事與願違,到最後還是大伯去撿了個兒子,雖然有點傻但那也是個帶把的啊。
因此祝爸爸一直心懷內疚,總覺得欠大房一個兒子,所以大伯來說讓閨女給兒子換媳婦的時候,他略一猶豫就答應了。
那點猶豫也不是捨不得閨女,而是怕人家戳脊樑。
祝小安都不知道這種操蛋的愧疚是哪裡來的,對她爸媽來說,女兒不是孩子,比不上那一點愧疚。
而祝媽媽一直認為男人就是天,家裡大事都是男人做主,自己只需要做好家務教好女兒就行。她最大的驕傲就是第一胎生兒子,第二件就是女兒小安被她教導得乖巧聽話,在學校給她長臉,滿足了她的虛榮心。
祝媽媽身體受傷不能再生育,身體就不大好,前世祝小安心疼她,總覺得媽媽這輩子太苦,發誓要好好孝順她。可她後來發現,有些人身在苦水中並不覺得苦,反而認為是應該做的覺得為丈夫和大伯家奉獻是一種很偉大了不起的精神,她只會為自己做的不夠好而自責。
讓常家拒絕換親?
常家有四個兒子,家裡只有一個女兒,為了大兒子和二兒子的親事,他們掏空了家底還欠下很多饑荒。更何況就憑祝小安對他們家那些極品的瞭解,倒貼他們多少多少錢才有可能。
更何況現在大伯說是常三春看上她,特意點名要她換親的,哪怕他們家有餘力娶媳婦,他也不會放過她。
常三春那頭狼最擅長的就是狠狠盯住獵物伺機啃一口直到全部拆吃入腹,他那些狠毒手段,她一點都不想再領教。
好在常三春現在只是一頭沒有長成的狼,還不是後來那頭一呼百應的狠毒頭狼!
沒錢,沒可能取消定親,還有什麼辦法?
難道真的要殺了大伯和那個瘸腿兒?
理智來說,還是不現實。
她該怎麼辦???
她需要更加冷靜,比他們更心狠更無情,更能演戲扮豬吃虎才行。
作者有話要說: 謝謝涼涼ε 和草裡金兩位親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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