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第1/2頁)
風火家人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頓了頓,這男人又道:「不過現在小妹還小,才十三歲不到,等三年之後,再談定親,結婚之事,姐你覺得呢?」
最後一個女聲聲音還帶著哭音:「我可憐的小妹,姚弟,若是三年之後,小妹覺得不開心,這個婚約還可以解?」
那男聲道:「行,一切都聽姐姐的。」
溫涵身體徹底養好後,已經是三個月後的事情了,從她這具身體的情況來看,她大概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她穿越了,穿到了70年代,愛慕表哥卻求而不得跳水而死的溫小妹身上了。
她穿越的這個身份,大名叫溫涵,小名叫小妹,跟她現代的名字一模一樣,難怪穿到她身上去了。
原主除了是早產兒,身體瘦弱的皮包骨頭看不出原本的樣子外,她仔細看過鏡子,長得五官跟她現代有幾分相似,養養還能看。
至於身份,原主是桃源村大隊長的六女兒,所以叫小妹。
家裡還有五個哥哥,大哥二哥三哥都結婚了,剩下兩個哥哥,四哥當兵,五哥因為這個時代特殊運動的原因,目前輟學在家。
因為有個當大隊長的爹,是傷殘退伍兵轉業的,每個月都有退伍津貼。
城裡還有個鋼鐵廠廠長的舅舅,舅舅是原主媽姚女士養大的,雖然不是親姐弟,但是感情要好,所以會常買些糖水果物資回老家給溫小妹。
在七零年代,能有隊長爹,還有廠長舅舅,溫小妹在桃源村即便長得不好看,大家也是非常尊重她的。
按理,她是沒什麼煩心事的。
可偏偏,原主溫小妹愛慕城裡舅舅家的表哥,從小就喜歡,喜歡了十多年,表哥卻不喜歡她。
這次原主溫小妹之所以跳水,是因為聽堂姐說表哥在城裡有物件了,就趁著表哥下來桃源村的時候,親自表白後質問:結果慘遭拒絕。
苦苦求愛不得又被拒絕,原主受不了刺激跳水了,溫涵是在原主跳水而死的時候穿過來的。
後面她被救起來後,在醫院聽到的對話:就是兩家人商量定『三年之約』娃娃親的場景。
不過她全程昏迷,自然是沒看到原主愛慕的表哥到底多有魅力。
溫涵前世是個富二代,一天只負責美美美充當花瓶門面,就等著有一堆小老婆的爹找個門當戶對的豪門聯姻。
沒想到,一覺醒來她穿進了缺穿少吃的七零年代,每日面臨吃不飽穿不暖的場景。
如今,還多了個「三年之約」的娃娃親。
溫涵醒來後,只遠遠看過一眼娃娃親物件,高大個子桃花眼,看上去人還挺精神。
不說多不好看吧,總之長得是不差的。
溫小妹想說不承認這段親事吧,姚女士就會掉金豆子,邊給她縫製衣服邊道:
「小妹,你是不是被你表哥傷到了,可是兩個人過日子,就是要多包容的。你表哥家是幹部家庭,城市戶口,吃供應糧,體面又輕鬆。
就是你表哥也是縣城農機站的一等技術員,他有驕傲的資本。如今,不管他以前做了什麼,但是現在他答應定親了,那你就等著好好結婚,嫁進去也不會虧待你,聽媽的,媽又怎麼會害你呢。」
「那我想退婚呢?什麼情況下可以退?」溫小妹只是試探下。
結果她媽忽然氣笑了,「你不是想嫁給你表哥這麼久嗎?說什麼傻話。」
沒人將溫小妹的話當回事,畢竟嫁給城裡表哥,是溫小妹一輩子的夢想。
溫小妹對這個年代,若說對婚姻有多期待呢,也沒有,既然家裡人都覺得行,她後面也就沒提了。
反正,到結婚的時間也還有幾年。
但是原主的身體,卻是非常弱,走幾步就動不動喘氣。